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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氣地講,十個男人中至少有九個是希望有豔遇的,餘下的那個不是不想,只是條件達不到。男人的本性讓他們渴望豔遇,只要情況允許,不會放過任何豔遇的機會。
豔遇,顧名思義,是可遇不可求的香豔偶遇。既然是偶遇,發生在路上的機會就多一些,於是在女人間就流傳這樣一種說法:找男人,堅持不要跑業務的、開車的、經常出差的。總之,經常行走的男人,身體是行動的,心靈也是飛舞的,就算抓得再牢,也難免會被狂蜂亂蝶撞上。
曾有一女性朋友,嫁給一位業務精英,初婚的甜蜜還沒過去,便驚聞丈夫在出差期間有過無數豔遇故事。痛苦之餘,自己也身先士卒,背上旅行包踏往異地,這一路上,她欣賞的不是風景,是男人。一路走來她發現,只要自己遞個眼神給某個男人,對方一定會回應,還有個別的會主動擁上前來,或替她拿行李,或為她講笑話,殷勤得如同故人。一旦她露出笑容,男人立即會湊到她耳邊說:不如,晚上一起消遣一下?其居心用意,不言自明。朋友說,遇上這樣的境況,如果對面又確實是一帥哥,如果自己是單身的話,怕還真有些把持不住;可一想成家的事實,便忍了。可她不相信,自己的男人也會忍?行走在路上的男人完全就是一副“將在外,軍命有所不受”的模樣,更何況有些豔遇還是自己找上門來的,他們何樂而不為?!
後來,在朋友的幾番拷問下,她的男人終於承認了偷嘴的事實。他說:我不過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這樣的回答自然平息不了女人心中的怨氣,憤怒之下終落得個勞燕分飛。
這個男人其實很笨。他不懂得,豔遇對自己來說是痛快跟炫耀,之於女人卻是痛恨跟忌諱!
但也有不一樣的男人。因為愛家,愛自己的女人,他們不會輕易出軌,但卻願意偶爾出軌。這種偶爾緣於對方是自己的舊情人,緣於對方是自己嚮往或欣賞的女人,緣於偶爾對原有情感產生了厭倦,他們會跳出牆去大吃一頓,吃得小心翼翼,絕對不會讓自己的女人知道,就算被發覺,也是打死不承認!只有無人之時再一次次回味那些荒唐卻刺激的行為,之於這些意外出軌的小行徑,他們願意稱之為豔遇,會在以後的歲月裡拿出來晾曬、回憶甚至炫耀。這種男人豔遇不隨意,卻樁樁經典,實屬“聰明”。
面對豔遇,每個男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由,但結局卻如出一轍:過去了,就忘記吧。
之於豔遇,忘記是男人唯一的選擇。他們會因為途中的風景任意停留,卻不會搭上一輩子,他們知道身後還有家,還有一片獨屬的風景。途中風景不過是夢中曇花,很美,卻不真實,而男人通常是不喜歡做夢的,他們要的是真實,就算是短暫的擁有,他們也不願意放過。而豔遇之於他們卻只是一齣戲,一旦開場,也就註定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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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朵花開,試探男人心
有兩個姐妹,接連受到感情重創。
其一哭哭啼啼問我:我和他在網上聊了那麼久,我付出那麼多,他為何還要欺騙我?
想安撫一下她哭泣的臉龐,可我撫到的卻是冰冷的電腦螢幕。網路讓人走近了,卻讓心越離越遠。隔著網路想愛情,我腦子裡湧出來一個字:冷。
確切地說,我不相信網戀。從來不信。
插幾個小問題,不問別人,就問你自己的心。在你的生活裡,誰能準確地記得你生日?你記得誰的糗事最多?誰能一眼將你在茫茫人海中認出?你在百轉千回之後又最信任誰?
如果你心裡的那個他永遠不記得你生於何年何月,如果你記憶裡湧起的許多故事裡亦沒有他,那何故傷心呢?只能說,緣分未到。他不是你的青梅,你亦不是他的竹馬,只是一段風塵中的偶遇,風吹黃花記憶涼,隨他去吧,犯不著為一個不愛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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