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2/5 頁)
魔、魔鬼,早就沒有了自己身為凡人的記憶,空蕩蕩的大腦上記錄的的,只有原始的吞噬、進化,每一個進化到一定程度的惡魔,都曾經吞噬過無數的同類。
和他們講秩序、和平的美好,講合作共存,等於和一個靠打砸搶上臺的惡徒談社會和諧、助人為樂一般可笑,那不就是從根本上否定了他們過往的存在價值嗎。
即使惡魔們若能進階到惡魔貴族,那麼,掌握自己此世真名的它們,倒是可以回憶到身為凡人的記憶,但此時他們新的世界觀已經養成,看過去的記憶,也就大概凡人看以自己為主角的小說、電影一般,對性格沒有多大影響,新的經驗和知識反而會讓他們更加狡猾和難纏。
即使強大能獨自屠龍的巴洛炎魔,依舊只是常規惡魔的一員,成為惡魔貴族,即使最弱的男爵,也是可以單手碾壓巴洛炎魔的存在,據說,他們的爵位,是混沌女神和混沌之淵直接賜予的,比惡魔公爵稍高的惡魔王子聽起來不怎樣,實際上卻相當於混沌女神的義子,是對等秩序主神的存在。。。。。
幸好,有爵位的貴族惡魔由於太強,一般都無法前往艾希大陸,即使分身降臨,也往往會遭到秩序眾神派遣的神使和分身圍剿。
當然,不是每個偏混沌的靈魂都會變成惡魔的,大部分靈魂會一直無法上岸,只到冥河最盡頭的混沌之淵,重入輪迴。
好吧,有生就有死,死者的靈魂會在重新轉換,變成兩方陣營的新兵,那麼,永恆之戰自然永無止境,這些,都是世界的規則,是和“天亮太陽要升起、海水是鹹的”這類一樣的世界常識。
但一百多年前,有個人,卻企圖打破這一規則。
他企圖讓太陽永不升起,他企圖讓生者死去,讓死者建國,他企圖讓聖光就此消失……。他就是永夜大君,是的,就是當時極其中二發瘋的我。
咳,既然是黑歷史,就少說兩句吧,不管如何辯駁,莉莎依舊死在我的軍團之下,死在我最得力的四天王之一的骨龍女王格蕾。絲的手上,也相當間接死在我手上,而當時處於巔峰狀態的我,卻不打算接受誤殺友人的事實,企圖挑戰世界的常識,來扭轉生死。
在當時的我看來,若是僅僅復活成亡靈,依舊是死者,簡直毫無意義,要復活,就要真正的復活。
死者的靈魂的確在冥河中會失去記憶和所有,但這是需要時間的,畢竟,雖然冥河河水的確是任何生命的劇毒,但要迅速起效,也必須喝入體內。
那麼,我如果在冥河河水徹底起效之前,用預言法術找出莉莎的靈魂,然後把她拉出冥河,重塑肉身。。。。。。
這不是我的首創,而是早已經流傳在法師之間的經典笑話,因為雖然理論可行,但冥河本身就可以吞噬任何觸及到它的靈魂,既然碰都沒法碰,又怎麼拉起來。
即使可以透過秘法提取部分冥河水製造藥品的大惡魔,也根本不敢直接觸及冥河,他們可不想重新從最低階的惡魔開始進化。。。。。。墜入冥河,在惡魔間也是最惡毒的詛咒。
不過,其實這個概念要修正一下,冥河是此世的靈魂之河,也是萬物之母,她的確能讓此世的任何靈魂沉入其中,但若是那個靈魂不是來源與她,而是來自異世。。。。。。。比如,一個來自異界的穿越者。
當年我也是捏了一手冷汗,萬幸純理論的猜測是正確的,但事實證明,這點滴幸運,卻是不幸的開端。。。。。。
“你簡直是瘋了!!!你這是在挑戰眾神確定的秩序,你這簡直是在同時挑釁混沌邪神和秩序眾神的尊嚴!!你這是在自尋死路!”
巨龍的震驚和咆哮就在耳邊,我除了苦澀的點了點頭還能說些什麼。
“是的,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的確近乎瘋狂。徹底打破生與死的境界,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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