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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兩個問題,即“錢怎麼用”和“錢怎麼管”。這兩個問題在基層又尤其重要。如果說高層(省、市)、中層(區、縣)主要考慮“錢從哪兒來”和“錢往哪裡去”,那麼,基層(鄉、鎮、村)就必須重點考慮“錢怎麼用”和“錢怎麼管”。因為在這兩個方面特別容易出問題。青羊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楊林興給我講過這件事。他說以前村上都是會計、出納一肩挑,這就不大說得清楚。現在的辦法是“村級財務街道代管制”。也就是說,村裡集體經濟組織的收入,包括上級的撥款,都由街道代管,說白一點就是街道充當會計,村委會只是出納,這就從制度上防止了腐敗,也解決了“錢怎麼用”和“錢怎麼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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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與憂慮(2)
楊林興是在談城鄉一體化的時候說起這件事的。這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因為我發現城鄉一體化並不僅僅是一個發展的問題、經濟的問題,或者“三農”的問題,其中也有政治的問題。比如青羊區的“村級財務街道代管制”,原本是要解決城鄉一體化過程中“錢怎麼用”和“錢怎麼管”的問題,卻在不經意間設計出一個可以防止腐敗的制度,這可真是妙不可言。
實際上經濟和政治總是難解難分,經濟體制的改革必然會引起政治體制的改革。所以“成都方式”的三個方面和三個環節是融為一體的。那麼,在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面,又有什麼需要關注的問題呢?
問題比較複雜的是“公推###”。
我們知道,公推###包括兩個環節,即“公開推薦”和“直接選舉”,其中最重要也最容易引起爭議的是“直接選舉”。其實,這是一個不完整的表述,完整的表述應該是“直接差額選舉”。顯然,這裡面又有兩個環節,即“直接”與“差額”。這也是這項改革的緊要之處。“差額”是沒有問題的。在這項改革中,如果“選舉而不差額”(等額選舉),哪怕是“直接選舉”,也失去了改革的意義,違背了改革的初衷,而且還會有問題。什麼問題呢?那就是“公開推薦大會”(我主張簡稱為“公推會”,或命名為“推薦委員會”,簡稱“推委會”)變成了實際上的選舉機構。這就既違背了“黨管幹部”的原則,又違背了“黨內民主”的原則。要知道,這個“公推會”,既非上級黨委,又有黨外人士參與,豈能越俎代庖實質上指定書記?因此,“公推會”(公開推薦大會)絕不能變成一個事實上的權力機關,即不能只產生一個正式候選人。這樣一來,鄉鎮黨委書記的選舉就只能差額,不能等額了。所以“差額”無問題。
有問題的是“直接選舉”。我們知道,民主有兩種方式,即“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直接民主只適宜於“小國寡民”的地區,大國就只能實行間接民主,這是屢試不爽的基本規律和基本原則。我國是一個大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因此我國在總體上只能實行間接民主制度,但不排除在鄉鎮這樣的範圍內試行直接民主。直接民主有什麼好處呢?好處就在於能夠讓基層民眾實實在在地參與到民主建設的程序中來,實實在在地感覺到自己是在“當家做主”,從而獲得一種“主人翁的感覺”,也增加了一份責任感。另外,基層直接民主是“熟悉的人選擇熟悉的人”、“熟悉的人監督熟悉的人”,這就有可能比讓不熟悉的人來選擇和監督好。顯然,這裡的關鍵是範圍的大小。比如村,就沒有必要間接選舉;區縣和區縣以上,就不能直接選舉;鄉鎮,則不妨兩制並存。
新都區的做法就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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