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連錢都算不明白(第2/2 頁)
要用“石”來計算,沿用了唐代兩稅法的皮毛,把全年稅收分為兩次,夏徵和秋征。夏季收麥子,秋天收大米。
可是麥子和大米的真正價格卻不一樣,一石米的價格總是高於一石麥子。但老朱同志說了,我就認為它們是一樣的,反正吃了都能飽人!
得,這玩意誰敢和他爭論啊,搞不好腦袋就沒了,一石就一石吧。於是在大明朝的財政數字裡,一石麥子和一石米就被人為強行等價了。
除此之外,有的田畝不適合種大米也不適合種麥子,只能種點高粱小米或者豆子啥的,該咋辦呢?老朱同志也有辦法,他又弄出個“折收”。
就是把其它實物稅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先規定了一旦米麥和一匹布的折算比率,再把其它實物折算成布的價值,然後就能和米麥進行換算了。
可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不僅有糧食和布匹,比如今年洪濤要修三大殿,需要從貴州運送好木料。那貴州就可以用砍伐了多少木料折算成價值多少布匹,再換算成多少石米麥,用來折抵該上繳朝廷的稅款,叫做代納。
這麼一來朝廷的稅收和支出,就要把用得上的物品全都進行折算和換算,才能得到基本統一的價值。直到一百多年以後,隨著海外白銀大量湧入,才逐漸規定一石米等於3錢銀子,算是有了個相對標準的中介貨幣。
其實用實物財政也不算太壞,只要把配套體系建立完備,無非就是運輸稍微麻煩點。可是朱同志不知道是咋想的,或者根本不知道國家需要一個部門來管理財政,居然就沒設立。
戶部只是個執行部門,既不負責出臺政策也沒有預算,更像個排程。今年該徵多少稅,上報皇帝批准了戶部去執行。什麼地方需要糧食布匹了,上報皇帝獲得批准戶部負責調撥。
除了戶部之外,工部和光祿寺有自己的倉庫、各地州府也有倉庫,全不歸戶部直接管理。而兵部更乾脆,人家的部分經費直接和地方州府攤派,同樣不用透過戶部批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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