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敏感話題3(第1/2 頁)
與官員同樣道理,一部分商人洗手不幹了,一部分商人學會了拿資本和權力合作來個雙贏。不過這個雙贏裡一方是權力一方是資本,不包括國家和百姓,甚至是有害的。
為了滿足權力的無休止的貪慾,資本自然要去尋找更快更高的獲利點。很快部分晉商就發現把物資賣給蒙古人,要比送給邊軍換取鹽引獲利高很多。於是就從傳統的晉商裡又分出一部分人,專門做起了這個買賣。
由於這些晉商本來就和部分官員有錢權交易,沿途的官府、邊軍自然也就睜隻眼閉隻眼。實際上朝廷官員、地方官員、邊軍將領,再加上部分晉商,就像是一家外貿公司的股東,大家全都有錢賺,怎麼可能自己斷自己的商路呢。
到了弘治年間,開中法已經被玩得名不符實,成了官僚資本變相瓜分鹽法的招數,眼看著連鹽法都快弄不利落了,朝廷不得已又頒佈了折色法,直接讓開中法名存實亡。
可是靠著開中法起家的晉商們並沒有因此而停止走私戰略物資,大明朝廷越是想用經濟手段遏制北方遊牧民族的發展,糧食、茶葉、布匹、鐵器的獲利空間就越大,他們倒騰的也越歡實。
此種情況歷任皇帝全都看在眼中,可除了小打小鬧搞點擦邊球之外也都毫無辦法。他們面對的不是一小撮腐敗官員而是整個官僚系統,誰敢掀這張桌子誰就是在和整個階級為敵。
皇帝再英明、皇權再大,終歸還是統治階級的一份子。泰森面對外人,大拳頭一下就可以解決問題,如果面對自身的疾病,他和普通人沒兩樣,照樣也得去醫院排隊掛專家號。
洪濤現在面臨的也是這個問題,想打擊晉商走私資敵的活動,就要傷害到官僚集團的利益,等於把桌子掀了,砸了很多官員的飯碗,然後被大明的統治階級視為死敵。
捫心自問,他真沒這麼大本事,可以摧枯拉朽般的推翻整個階級。更大的可能是出師未捷身先死,最次也得把國家打成一鍋粥,讓虎視眈眈的外族佔了便宜。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王徵。他從小在外公家長大,跟在舅父張鑑身邊學了不少本事。15歲的時候,王徵又娶了舅母的侄女為妻,親上加親。
張鑑為官多年頗有建樹,可做為體系中的一個小零件,面對大勢是躲不過去的。在他任大同府同知的六年時間裡,不光為走私出關的晉商提供過方便,還收受過一些好處。
洪濤願意相信張鑑不是主動索要,也很可能不喜歡這些勾當,但人在官場身不由己。同知不拿,州府怎麼拿?州府不拿,郎官怎麼拿?郎官不拿,尚書怎麼拿?尚書不拿,縣官、州府、郎官怎麼升職?
入了仕途就如同加入了大家庭,誰乖誰不乖家長說了算。想多吃糖就得學會讓家長高興,別當人嫌狗不待見的另類。這就是官場的大勢,誰不遵守或者學不會誰就要倒黴,倒大黴!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自己向這個大家庭開刀,不可能留著張鑑不聞不問。一旦刀子架在了舅父脖子上,王徵會怎麼想?怎麼做?
大義滅親?忠君愛國?還是反戈一擊?洪濤覺得都有可能。如果徐光啟、李之藻、趙士禎、李贄、袁可立、袁應泰也有親屬故舊被牽扯進去了呢?他們該怎麼辦?
古人說的好,己之不欲勿施於人。洪濤這一世雖然已經父母雙亡,卻還有姥爺和舅父。如果他們也被牽扯其中,是不是也全都砍頭抄家呢?說實話,下不了這個狠心。
所以說掀桌子不是時候,那就要忍著,不光不能動手,連厭煩的表情都不能有。啥時候積攢起足夠的實力,能對這套系統下手了,其它麻煩也就迎刃而解了。
說到底罪不在人,而在於讓人變成這樣的環境。無論誰處於那種環境裡,百分之九十九也會變。總要求別人去當百分之一的聖人,太苛刻了,也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