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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斷。當寶玉出走,賈政向家人告知“寶玉是下凡歷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一語後姚燮眉批:其一【欺矣】:無論何等人,那一個不在世界上哄過去?其【欺】二十九年間,哄人多少?單言【寅】老太太者,契領提綱也。(此批疑為曹顒批,【】內為諧音解讀)
此處“十九年”按曹顒批語諧音解讀應為“二十九年”,因寶玉年齡是從1711年算起的,直接用“二十九”年顯然不合情理。故曹顒特作此批提醒讀者。“二十九年”即指1712年至1740年這二十九年,康熙一直欺騙耍弄曹寅,哄他補虧空,保性命。康熙雖於1722年去世,曹寅父子分離後,但對曹家的打擊和傷害並沒有結束。若不是曹顒一手策劃除掉雍正,曹家的結局可能更慘,曹顒將自家敗落的根源,歸究於康熙欺天瞞世,故替父親在書中補了這句話。當然,站在孫氏的角度也解釋得通,從她死的1706年到1735年雍正被殺,也正好是二十九年,畢竟乾隆皇帝還是維護曹家的。所以乾隆年限為包括在內。
《紅樓夢》以人物年齡作為現實原型的暗示,揭秘的突破口在於她們之間年齡的對應關係,但欲理清這些錯綜複雜的關係也非易事,因作者並不只套用一種手法玩弄這種數字遊戲。如果單從某一個人的年齡去考究,只會離我們所需的結果越遠。有人已列出很多例子證明文字存在矛盾百出的現象,這恰恰是作者有意為之的結果,不然,作為一個文學大手筆,絕不至於在這些微小細節上留下漏洞。
書中提得最多的是黛玉十三歲到十五歲(1725年-1727年)時間段所發生的事,要知道這段時間正是曹家被抄的年份,作為作者銘心刻骨的大事,曹寅既想濃墨重彩加以表述,又擔心讀者窺破心事,著意掩蓋是必然的。我目前只能就已探明的幾點事實加以論證。
一是黛玉比寶玉小一歲,符合曹寅與康熙年齡之差異。二是曹顒被圈禁比父親晚兩三年,按“新生”年齡,寶釵應小黛玉三歲,實則反其道而行,反讓寶釵大黛玉三歲。寶琴(曹顏)死於1709年,他的年齡是按冥壽安排的,所以寶琴比黛玉大三歲。有人將十二金釵進行年齡排序,十二金釵年齡從大到小依次是: 李紈>賈元春>王熙鳳>秦可卿>妙玉>賈迎春>薛寶釵>林黛玉≥史湘雲>賈探春>賈惜春>賈巧姐。
而我確定的原型人物,按生年長幼依次排列則為:李煦(1654);曹寅(1658);胤眩�ǎ保叮罰玻�回返i(1674);胤禛(1678);胤禟(1683);曹顒(1689);弘皙(1694);弘曆(1711);弘晝(1712);弘普(1713),曹天佑(1715)。
比較兩組排序不難看出,除一大一小的李煦、曹天佑和弘曆、弘晝四人吻合外,其餘八人均有出入,這些人都很關鍵,曹寅必須虛設年齡予以掩護。書中時常出現事件與年齡倒置現象,尤其人物行為與年齡不相稱。如寶玉和黛玉進榮國府分別只有六、七歲;寶玉八歲有性意識,還有與襲人初試雲雨,在太虛幻境與秦可卿發生性行為等種種不合常理之筆,均因作者在人物年齡、性別上做了手腳,矇蔽讀者之故。
其實,作者假中也有真,只是讀者沒有領悟而已。如寫黛玉死時“芳齡十六”,拆“十六”二字,即可的“八十二”,實言曹寅享年八十二歲。又風姐(胤禟:1683-1726)死時二十四歲,反讀則是“四十二”歲,正與胤禟死時的年齡相符。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八節 奇妙的文字元碼
經過幾番周折,現回到本章第五節提出的問題。先重溫那段緊要文字:“此係身前身後事, 倩誰記去作奇傳?” 詩後便是此石墜落之鄉,投胎之處,親自經歷的一段陳跡故事。其中家庭閨閣瑣事,以及閒情詩詞倒還全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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