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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恩吸了口氣,看了看左右,小聲說道:“聖上,如今官場上的文官做官講究的是座師門徒,講究的是同年同期,講究的是資年歲。平日裡廷推重要職位,天子還沒有人選,這些官員就已經私下商量好了。有什麼好處,那些文官們私底下都是按個人地位分了,可謂同進同退。”
“這些文官們已經全部結黨,凡事都要一套潛規則,進退都看全黨的規矩。不結黨的文官鳳毛麟角,還往往是因為被黨人排斥才不得不孤立。聖上一重用,這些原先孤立的文臣同樣結黨營私。去哪裡找得到不群不黨,大公無私的孤臣?”
王承恩說的道理,朱由檢如何不懂。只是看著李植越來越強,朱由檢有些心焦,才說出這種不現實的說法。
嘆了口氣,朱由檢說道:“如今建奴尚未完全殲滅,闖賊攜十四家流賊又在陝西鬧事,四川、河南也不太平。還聽朝廷調遣的十幾萬邊軍處處救火尚嫌兵少。難道朕就看著李植越來越強盛,我大明越來越衰弱嗎?”(未完待續。。)
第五百一十一章 法庭
七月二十一日,李植摧毀三王日報已經十天。《山東日報》做了大量糾正性的報道,力圖消除三王日報造謠給李植帶來的負面效應。
好在《三王日報》只造了十幾天謠就被中止,經過《山東日報》十天的反覆宣傳,原先對李植有所懷疑的百姓們漸漸都改變了看法。
接下來,《山東日報》集中火力,開始在山東宣傳“津國公法庭”的好處。
李植想控制山東,不僅僅是需要在山東征稅。商稅和田賦當然是很重要的一項利益,但同時,李植還需要得到山東的司法權。只有控制了山東一省的刑名訴訟裁決權,李植才能將自己的勢力真正擴張到山東。
司法權是輿論控制、收稅、辦產業、甚至辦學校等各種事務的前提。沒有司法權,當地的官員在官司中直接把李植的財產侵吞怎麼辦?官員刁難支援李植的人怎麼辦?只有把山東文官們裁判官司的權力廢掉,李植才能真正在山東建立公平公正的社會秩序,才能大展拳腳。
當然,李植的津國公法庭不僅是李植統治的工具,更是李植為百姓們建立公平公正社會秩序的堅強支柱。
明末官場**,地方官員辦案往往受到權勢和人情的左右,真正的小民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極容易被有權勢者欺凌。整個社會根本沒有令人信服的產權保障。有權有勢,就可以打官司搶弱小者產業。有本事的匠人,必須花費大量的金錢去賄賂當權者才能生存。
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能發展起來的只能是官商。高效先進的生產方式和生產力,在不公的社會秩序下被處處刁難,支援不了多久就會土崩瓦解回到原點。
而李植的津國公法庭,則給予了百姓和商人一個公正公平的社會環境。在法庭的保護下,農民可以放心的把田地養肥不擔心豪強來侵奪自家的好地,匠人和作坊主可以放心改進生產,不再擔憂權貴的侵奪。甚至小商販都能夠在自家小推車上擺上更多的貨物,不再擔心青皮無賴的敲詐。
所以李植首先要在山東建起來的,就是法庭。
《山東日報》開足了馬力,開始介紹法庭的好處。天津有法庭之前的社會混亂和有法庭之後的井然秩序,被反覆報道。社會秩序建立之後百姓財產更安全了,人身更安全了。治安變好了,社會生產擴大了,百姓更富足了。
天津有了法庭之後一些經典的案件,被《山東日報》登載出來宣傳到各地。
這一天,濟南的一家茶館裡,讀報人拿著一份報紙,抑揚頓挫地大聲朗讀著:
“沒有法庭之前,天津秩序混亂,凡事皆可搶奪。天津靜海縣賣油小商人宋寧做買賣價格公道童叟無欺,本來生意不錯生活小康。但他因為家妻貌美,被靜海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