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4/5 頁)
後,奔魯,不久被魯君殺於笙瀆。
(4)以上事參見《史記·齊太公世家》。
(5)約:纏束。要:同“腰”。
(6)澤:明亮。靡:細膩。
(7)蹉(cu#搓)跌:失足跌倒。比喻差錯,失誤。這裡指從帶鉤上滑到旁邊去。
(8)固:隨著。
【譯文】
齊襄公被害,桓公成了公子,與子糾爭奪立為君主。管仲輔佐子糾,鮑叔牙輔佐桓公。管仲跟桓公爭,開弓射箭,定要射中桓公腰帶上的鉤。人身高七尺,帶子纏在腰上,鉤在帶上掛著,鉤在身上佔的地方不會超過一寸,既微小難中,又光滑銳密,鋒利的箭頭射中帶鉤的,沒有不滑落到旁邊去。管仲射箭,正射中桓公的帶鉤,箭碰著帶鉤隨即跌落在地,沒有誤中鉤旁的肉。桓公命該富貴,有神靈的幫助,所以有射鉤不中的應驗。
【原文】
9·9楚共王有五子(1):子招、子圉、子幹、子皙、棄疾(2)。五人皆有寵,共王無適立(3),乃望祭山川(4),請神決之。乃與巴姬埋璧於太室之庭(5),令五子齊而入拜(6)。康王跨之(7);子圉肘加焉(8);子幹、子皙皆遠之;棄疾弱,抱而入,再拜皆壓紐(9)。故共王死,招為康王,至子失之。圉為靈王,及身而弒(10)。子幹為王,十有餘日;子皙不立,又懼誅死(11),皆絕無後。棄疾後立,竟續楚祀,如其神符(12)。其王日之長短,與拜去璧遠近相應也。夫璧在地中,五子不知,相隨入拜,遠近不同,壓紐若神將教跽之矣(13)。
【註釋】
(1)楚共(g#ng工)王:春秋時楚國君主,公元前590~前560年在位。
(2)子招:又作“子昭”,即楚康王。公元前559~前545年在位。圉:《史記·楚世家》和《十二諸侯年表》都作“圍”,可從。子圍:即楚靈王。公元前540~前529年在位。子幹:又稱“子比”。靈王死後,被立為王,很快被其弟棄疾逼迫自殺。子皙:曾作楚國令尹,後被其弟棄疾逼迫自殺。棄疾:名居,即楚平王。公元前528~前516年在位。
(3)適(d0敵):通“嫡”,正統,正宗的繼承人。
(4)望:古代祭名。指對山川之祭。
(5)巴姬:楚共王的寵妄,璧:玉器名。平而圓,中央有孔,邊比孔大一倍。太室:太廟的中室。
(6)齊(h1i齋):通“齋”,齋戒。
(7)康王:即子招。跨:跨越。
(8)加:這裡是壓的意思。焉:指代詞,相當於“之”。
(9)紐:指玉璧上穿絲繩的紐。
(10)身:地位。這裡指即位。弒(sh@士):古代臣殺君,子殺父叫弒。
(11)懼:遞修本作“俱”,形近而誤,可從。
(12)符:祥瑞的徵兆。以上事參見《史記·楚世家》。
(13)將:扶,持。跽(j@計):跪。
【譯文】
楚共王有五個兒子:子招、子圍、子幹、子皙、棄疾。五人都受到龐愛,共王還沒有立繼承人,於是舉行望祭,祭祀山川,請神來決定。就與巴姬在太室的院子裡埋下玉璧,叫五個兒子齋戒之後進去朝拜。康王(下拜的位置)超過了玉璧;子圍的手肘壓在埋璧的地方;子幹、子皙離玉璧都較遠;棄疾年幼,抱著進去,二次下拜都壓在埋玉璧紐的地方。所以共王一死,子招做了康王,傳到他兒子就失掉了王位。子圍做靈王,等到即位就被殺了。子幹做五十多天,子皙還沒有受封,又同時被殺害,都絕代無後。棄疾最後即位,終於延續了楚國的宗祀,正像他得到神降的吉祥徵兆一樣。他們五人做王時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