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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離奇情節,依然在坊間瘋傳。
他為了逃命,割掉了一條胳膊,然後又毀掉自己的面容。僅僅用草木灰止血,渾身腫痛到要爆炸,竟然僥倖沒死。在乞丐堆中混跡了三個月,才在老九的幫助下混出了雅州城。
“法淨能讓我轉運嗎?”
“當然不是靠那個假尼姑了。你要從這個水潭潛水下去,一直到底。一般人根本潛不了這麼深。你得拿幾塊石頭綁在身上才行。到了最深處,你會看到一片發亮的地方點著蠟燭,一個女人睡在那裡。你只需要這把匕首,刺穿她的心臟——”
“你讓我殺人?”
“那不是一個人。應該說是一具活屍才對!她不會說話,甚至都不會動,也不可能醒來。因為她的元神不在體內。但只要你殺了這個活屍,嘿嘿,你的黴運就徹底逆轉了。”
“真的?”
“當然。不過這個女人身上有詛咒,你只能用刀,絕不可以用手碰她。”
名為老九的老乞丐說出一連串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的東西,但雞毛卻一點都沒有驚愕。他跟著老九混了三個多月了。聽他說了太多不可思議的東西。但事實證明,這個渾身發臭、在垃圾堆裡打滾的老乞丐,有一種不可思議的力量:他似乎是無所不知的。如果沒有他的指點,雞毛不可能還活著。
但老九既不是仙也不是佛,甚至也不是修士。雞毛畢竟曾經是成王。他從小在父親的訓練之下,對修道也有入門的根基。這個老九雖然什麼都知道,但體魄上卻是一點根骨都沒有。一身的爛瘡,氣息短促,不時咳嗽。走起路來也是步履蹣跚。這些都不可能是裝的。雞毛甚至覺得他活不過五年。
但老九依然活得神采奕奕。每天就像狗一樣興致勃勃地垃圾堆中尋找任何可以吃的東西。他甚至常常在“煙花樓”流連,一看到出門迎客的ji女,就撲上去拉住對方的腿乞討,然後被暴打一頓。他卻樂此不疲。其實只為了粘一點脂粉香氣罷了。
曾經的成王竟然也漸漸適應了雞毛的生活。他有時甚至覺得他快樂了很多。在以前的王府中,他終ri瓊漿玉液,山珍海味,叫最漂亮的女人在自己面前跳裸舞也覺得索然無味。但現在,他只要在垃圾堆裡發現一點殘餘的碎肉,就欣喜不已。只要在煙花樓前看到風吹開門簾,露出半個女子的笑顏,他就覺得如在天堂了。
當然,他之所以快樂,更在於他是一個有理想的乞丐。他的理想就是要回到成都的王座之上!那樣他肯定是天下最有權勢的乞丐了!
把失去的東西奪回來,有時是比去爭取不是自己的東西更刺激,更快意的一件事。
“老九,”終於有一天雞毛決定對他合盤托出,“你想要每天吃肉喝酒嗎?”
老九在垃圾中懶得理他,哼出兩個字:“廢話。”
“你想不想有一大堆女人,個個都比煙花樓的姑娘漂亮?”
“媽的,”老九眼睛裡放出光來,“你不是在調戲老子吧?”
“只要你能幫我,我自然會讓你得到這一切。”
老九好像忽然想起了什麼。他整天在垃圾裡翻別人吃剩的骨頭,卻沒想到眼前這個活人就是一塊大肥肉。
“你說得有道理。不過,”他從頭到腳把這個入行不久的新乞丐打量了一番,“不過今年你命犯天煞星,主天降奇災。靠你,我恐怕連乞丐都做不成羅!”
“你無所不知,難道就沒有辦法轉運嗎?”
“這事我做不了。不過你自己可以。”老九笑笑,“你想去哪裡,用手在掌心寫寫看。如果能讓你轉運,我就和你去。”
雞毛在手心寫了三個字:“青竹庵”。
其實他更想去妖界,找紅葉,或者是銅如月。但現在紅葉可能已經不認識他了。就算認識,再見到她也是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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