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應當是最重要的價值。趙樹理沒有自覺意識到,他在這篇小說中偶然提及的一個細節,在以後的歷史中會發展成為一種遠比舊式婚姻制度更為有害的侵犯*的基本形式,這就是“鬥爭會”。
在《小二黑結婚》的第六節中,趙樹理這樣敘述:
鬥爭會
金旺自從碰了小芹的釘子以後,每日懷恨,總想設法報一報仇。有一次武委會訓練村幹部,恰巧小二黑髮瘧疾沒有去。訓練完畢之後,金旺就向興旺說:“小二黑是裝病,其實是被小芹勾引住了,可以鬥爭他一頓。”興旺就是武委會主任,從前也碰過小芹一回釘子,自然十分贊成金旺的意見,並且又叫金旺回去和自己的老婆說一下,發動婦救會也鬥爭小芹一番。金旺老婆現任婦救會主席,因為金旺好到小芹那裡去,早就恨得小芹了不得。現在金旺回去跟她說要鬥爭小芹,這才是巴不得的機會,丟下活計,馬上就去佈置。第二天,村裡開了兩個鬥爭會,一個是武委會鬥爭小二黑,一個是婦救會鬥爭小芹。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百年中國文學中的“趙樹理悲劇”(3)
小二黑自己沒有錯,當然不承認,嘴硬到底,興旺就下命令把他捆起來送交政權機關處理。幸而村長腦筋清楚,勸興旺說:“小二黑髮瘧是真的,不是裝病,至於跟別人戀愛,不是犯法的事,不能捆人家。”興旺說:“他已是有了女人的。”
村長說:“村裡誰不知道小二黑不承認他的童養媳。人家不承認是對的,男不過十六,女不過十五,不到訂婚年齡。十來歲小姑娘,長大也不會來認這筆賬。小二黑滿有資格跟別人戀愛,誰也不能干涉。”興旺沒話說了,小二黑反要問他:“無故捆人犯法不犯?”經村長雙方勸解,才算放了完事。
興旺還沒有離村公所,小芹拉著婦救會主席也來找村長。
她一進門就說:“村長!捉賊要贓,捉姦要雙,當了婦救會主席就不說理了?”興旺見拉著金旺的老婆,生怕說出這事與自己有關,趕緊溜走。後來村長問了問情由,費了好大一會唇舌,才給他們調解開。5
作為群眾運動的一種主要形式,“鬥爭會”起源於何時,我一時沒有查考。但從1942年延安整風發生後,在中國共產黨控制的區域內,這種形式事實上已非常普遍,在當時延安的出版物中,這個詞成為出現頻率極高的一個名詞。李維漢回憶延安搶救運動時,他曾主持過一個“鬥爭會”,他對此的評價是:“場內群情激奮,如果有人提議處以死刑,也是一定會得到擁護透過的。”6在趙樹理後來的小說中,“鬥爭會”的場面也司空見慣,如《李家莊的變遷》《邪不壓正》等。在《小二黑結婚》中,趙樹理以“鬥爭會”單列一節敘述小說,但並沒有對“鬥爭會”做任何形式的介紹。作為一篇以通俗化和大眾化為基本追求的文學作品,對一個專有名詞不做任何解釋,可以說明這種“鬥爭會”的形式早已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用不著專門解釋。農民對“鬥爭會”的形式不但認同,也非常熟悉這種鬥爭的形式,這種形式在趙樹理眼中也沒有特殊意義,它天然合理,所以雖然單列一節寫“鬥爭會”,但對“鬥爭會”不做任何說明,就如同敘述平常的農村生活一樣。不但作家本人對這種“鬥爭會”習以為常,就是小說中的反面人物,金旺和興旺在採取這種形式報復小二黑、金旺媳婦報復小芹時,也沒有任何疑慮:“第二天,村裡開了兩個鬥爭會,一個是武委會鬥爭小二黑,一個是婦救會鬥爭小芹。”
在這個細節中,涉及這樣幾個方面,一是作家趙樹理本人,一是*者金旺兄弟(包括金旺媳婦),被鬥爭者小二黑和小芹,村長以及所有群眾。他們對金旺隨便捆人的行為要討說法,但所有的人對“鬥爭會”這種形式並沒有產生懷疑,而正是這種群眾運動的方式構成了中國社會以後侵犯*的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