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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萬塊以上。
這報紙真的不能小瞧,一給盯上了,就跟捅了馬蜂窩一樣,影響巨大!簽押房在座的長沙府一眾官員們都在心裡面暗歎。然後豎起耳朵來聽陳廣乾的訓話。
“諸位同仁,蕪湖貪腐案影響巨大。我朝剛立綱常,即有人如此膽大妄為,可恨之極。漢王、魯公都下嚴令,著各地方官員自省、速查。
蕪湖區區一知縣傾吞良田千餘畝,狗膽包天。更夥同劣紳低價售出良田萬畝,罪不容誅!”那裡可是蕪湖啊,田價比長沙要貴出小半了。
“而砍一蕪湖知縣,只是斬草,未能除根。這天下有止不完的貪汙**,何以除此陋習?”
陳廣幹似乎真的氣的不可抑制了。說話中滿臉通紅,提及已經被砍了腦袋的蕪湖知縣和蕪湖治下的那幾名土豪劣紳的時候,咬牙切齒。
“蕪湖事發之後,本官多日難眠,輾轉反側,想出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來。今日邀請各位同僚議一議,大家都提提看法。如果可行的話,本官就上書漢王!”最後兩個字說的簽押房裡大小几十個官僚寂靜無聲。
“官員為一朝之根基,吏治不廉潔,官威即不入人心。百姓心無朝廷,何以信之朝廷?我等皆與國朝共益。國朝不興,我等亦是不興。國朝敗落,我等也自敗落。所以,廉潔吏治,盡一切手段打擊貪腐,重新整理官聲,給百姓以信心,是為國之大事也。
現今國朝官俸豐厚,制度清明,嚴禁三敬【冰敬、炭敬、別敬,清朝官員送禮的規矩】,在座諸位衣食無憂。但商氣亦盛,滾滾紅塵,誘惑百千。
如此要廉潔吏治,不僅要打擊貪腐,更要用一些強制政策來‘保護’官員。”
“本官以為,如說公開家資,申報田產。不失為一個好法子。”
“每個官員就職、履新、遷轉、致仕,就把自己的家底都報一報,監察御史查一查。看看前後對照怎麼著,有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之?如此即可觀清一人清濁本質也。”
陳鳴對老天爺起誓,陳廣幹想出的這官員財產申報公開之法,絕對沒有他的意思。這真的是陳廣幹管古今史,想出來的一個妙計。原滋原味的‘土著本色’!
中國西漢初年在選拔官吏時是有“財產申報公開制度”的,即所謂“十算為官”,一算即擁有1萬錢的財產。也就是說,候選官吏家產不能低於10萬錢,這是認為官員過窮則可能起貪心,對吏治不利,且官員責任重大,一旦出現失誤,有財產的人可以用家財補償。這一制度到漢景帝時降為“四算為官”。
北魏孝文帝改革,規定各級官員的俸祿,同時宣佈“祿行之後,贓滿一匹(布帛)者死”。這時期的“反腐”主要依靠由中央直接派出“使者”進行糾察,一旦發現貪腐證據,便對涉事官員進行懲處。糾察的物件,自然也包括各級官員的財產,財產和收入嚴重不符就會引起懷疑。
這一制度經修訂,隋、唐、宋都相繼沿襲,各級官員的財產都被置於皇帝和中樞機構公開和秘密監察之下,在個別時代(如武則天朝),皇帝透過秘密機構,對官員的家庭財產更瞭解到纖毫不差的地步。但“財產與收入不符”是否懲處、是輕罰還是嚴懲,則帶有很大的個人好惡和隨意成分。
但無論如何,這些‘前輩經驗’與陳廣幹以‘抑制、監察貪汙,清正吏治’為根本出發點的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是完全不一樣的。但也不能否認陳廣幹確實從中吸取了一定的觀點理念。
陳廣乾的話說的在座的幾十名大小官員人人臉上青白不定。這真的是陳廣幹這個眾人眼中的好好知府想出來的點子嗎?
太狠了,也太損了!
“官員所擔責任重大,朝廷當用手段以保吏治……”
整個簽押房寂靜無聲。陳廣幹還在長篇大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