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咱上面有人(求訂閱!)(第1/3 頁)
李毅並不知道縣城發生的事情,此時的他正踩著腳踏車趕往縣城。
王書記離開後,公社裡的那些人還想和他套近乎,但是李毅心裡掛念著三姐李娜,可沒時間和他們糾纏。
所以李毅隨便找了個藉口,便離開了紅旗公社。
李毅很清楚,那些人和他套近乎不過是想透過他搭上王安民的線,並不是真的看重自己。
而王家這條線李毅打算謹慎使用,畢竟人情這玩意兒只會越用越薄,可不能隨便給人浪費。
自然地,李毅也不想搭理那些人!
腳踏車這玩意兒李毅已經好多年沒有騎過了,沒想到騎起來還是挺得心應手的,一點都不費力!
從紅旗公社到縣城十幾公里的路程,他不到半個小時就到了,這速度真的很快了。
其實李毅也發現了,自己重生後,他的身體似乎發生了某種變化。
這種變化並不像小說中的金手指那麼強大,只是他的力氣變大了一些,身體素質更好了。
雖然不是特別的明顯,但是李毅自己卻深有體會。
來到縣城已經是十一點了,李毅沒有去國營飯店,而是直奔糖廠那邊!
當李毅趕到糖廠門口的時候,發現老爹李山魁和三姐已經開始擺攤兒了。
看到李毅過來,李娜當即高興的說道:“你那邊的事情解決了?”
“嗯,解決了!”
“到底咋回事兒啊,公社那幫人吃飽了撐的調查你?”李娜當即問道。
今天這一路上她一直在擔心,唯恐李毅真出個什麼事兒。
當弟弟全須全尾的站在自己的面前時,她就知道自家小弟是清白的,心裡的那絲擔心就變成了對公社那幫人的憤怒。
“也沒啥,就是給我頒發了一個獎狀,另外又給了200塊錢!”
“啊,啥意思,人家為啥要給你獎狀和錢?”李山魁不解的問道。
“您還記得我訂婚那天救了個老伯的事兒嗎?”
“咋不記得了,為了這事兒你小子差點耽誤了提親的事兒!”李山魁道。
李毅隨即解釋道:“那個老伯的兒子在縣城當領導,得知我們救了他爹之後,所以打算謝謝咱們。沒想到秘書傳錯了話,讓公社給誤會了,總而言之這就是個大烏龍!”
不等李山魁說話,就聽一旁的李娜就開口道:“原來是這樣啊,我就說嘛,你小子雖然不學好,但也沒膽子去犯法!”
李毅不想在這件事情上和三姐糾纏,當即轉移話題道:“姐,山貨賣的咋樣?”
“你猜猜?”
“昨天的量不是很大,我估摸著有120塊錢?”
李娜笑了笑說道:“可不止這點哩!”
“那是多少?”
李毅也有些好奇的問道,要知道他對自己的眼力還是很自信的。
昨天的山貨加起來也就一百七八十斤,按照價格的話頂多一百二三十塊錢,上下浮動不會超過5塊錢的。
這是他前世走街串巷練就的本事,幾乎不可能出錯。
“不逗你了,一共賣了153塊錢!”
“不對啊,為什麼這麼多?”李毅就驚訝的問道。
李娜當即說道:“那個姓劉的大哥說了,咱們的山貨裡面有一種叫猴什麼菇的,那玩意兒老值錢了,一斤就值5塊錢!”
“咱們一共有六斤半那種蘑菇,單單那玩意兒就賣了三十多塊錢!”
經李娜這麼一提醒,李毅頓時想起來了,昨天那些小兄弟們確實採了一包猴頭菇。
他雖然知道那玩意兒在後世確實很值錢,純野生的至少能賣到上百元一公斤。
但是他真沒想到這個年代這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