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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幹什麼?當電燈泡啊?”但玄妙已經衝下樓了。
玄妙匆匆忙忙地衝下樓,一輛計程車剛送人來,車上的人還來不及下來,玄妙已開啟了後門坐了上去:“快,快,到銀杏小區。”
車子剛到舞蝶家的樓下,車未停穩,玄妙開啟門就衝了出去。司機大叫:“喂小姐,你還沒給錢!”玄妙掏出一張10元票子往司機手裡一塞,轉身又跑,司機又喊:“找你錢!”但玄妙已經跑上樓去了。
剛一上樓,玄妙又覺得自己有點冒失了,用左手敲著自己的前額:妹妹講的不錯,今天人家可是洞房花燭夜,她來瞎摻和什麼?可是,剛才確實有人告訴她好朋友有難啊!
對了,是誰告訴她好朋友有難的呢?那絕對不是妹妹,媽媽值夜班,不可能是媽媽,那是誰呢?玄妙不敢想了。
但不知為什麼,當時卻又莫名地相信那人的話,所以來了。唉,既然來了,就上去看看吧,就當是鬧個新房吧,雖然有點晚。
一走近新房,就聽到從新房裡傳出喧鬧的聲音,謝天謝地,鬧新房的人還在。既然還在鬧洞房,舞蝶會有什麼危險呢?剛想轉回,但睡夢中那“好朋友有難”的聲音又在耳邊響起來,只得停住了。既然來了,乾脆去鬧一下洞房吧。於是,玄妙伸手敲起了門:“開門,鬧洞房的人來了。”可敲了半天,還是沒人開門,玄妙忍不住了,一雙粉拳在門上擂了起來:“開門,本小姐來鬧新房了。”
裡面還在鬧,門卻始終沒有開啟。裡面一定鬧得很有趣吧?連門都不願來開。玄妙在心中大罵新郎的朋友們,手腳並用起來:“開門,開門,再不開門,我打110了。”
門終於開啟了,屋裡果然有一群人,玄妙一看,新郎的父母親戚都不在,她知道鬧新房規矩,先將父母打發出去,然後又將孃家人打發出去,留下一幫朋友,就好做“高難度”的節目了。奇怪的是,這些朋友,玄妙卻一個也不認識。
更奇怪的是,歷來鬧新房的主角都是男人,而這裡卻是清一色的女人。而且,這些女人當中,有幾個還穿了紅色的新娘服或是白色的婚紗。哪有鬧洞房穿新娘服的呢?
“你們,你們在幹什麼?”玄妙奇怪地問
“我們在說服新郎讓新娘跟我們走。”那些女人異口同聲地回答。
玄妙以為聽錯了:“什麼?”真是怪事年年有,今日到我家。哪有勸新郎讓新娘跟人走的啊。
“沒聽明白?再說一次啊,聽清楚了,我們想說服新郎讓新娘跟我們走。”那些女人又是齊聲大喊道。
玄妙連忙捂住了耳朵:“為什麼要讓新娘跟你們走呢?”
“因為,新娘愛上了我們的老公啊。她當然要跟我們走了。”女人們理直氣壯地說。這恐怕是世上最不是道理的道理了。因為,世上沒有一個女人任意跟別人分享自己的老公,而這些女人,居然這樣熱心地為自己的老公找女人回去,用的還是這樣的理由,怎麼能不讓人噴飯呢?
玄妙心中忽然感到莫名驚駭,將手伸進包裡,抓住了那面一寸大的鏡子。因為,她發現了一個面目清秀,嬌小玲瓏的女子。她並沒有象其他女人那樣上前跟玄妙說話,而是站在窗前看著外面,臉上是深深的哀愁——那人正是她的上屆校友、本市組織部長的千金張靜之!那個經市公安局刑偵科長證實被色魔先*後殺死的靜之!
玄妙後背發冷,全身的汗毛倒豎起來:這些女人,難道都是被林諸*後殺死後來又不見了屍體的新娘!難道,色魔將她們也變成了魔?不對,是妖?她想起了一個典故,一隻老虎吃了人,還控制了人的靈魂,讓這個人的靈魂為它服務,那個靈魂找到人後,就上前脫掉人的衣服,讓老虎不費事的吃人,這個為老虎服務的靈魂就叫倀鬼,“為虎作倀”這個典故就是這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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