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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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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目光的焦點,因為他常開大腳。只要腳下有球,二話不說掄起大腳。開大腳其實沒什麼,身為一名後衛,一定要多開大腳。但小陸之所以引人,是因為他的大腳開球向來都是往自家門裡飛的。我和“蚊子”踢了多年足球,就是不明白小陸如何才能做到背對自家球門而射自家球門的。1999年高一足球聯賽,我們連小組都沒有出線,我承認那次自己踢得很臭,因為和那時的隊員在一起,我有些找不到感覺。

最後要說的就是“新民晚報杯”足球賽,我一共參加過兩次。由於那時是酷暑,踢一圈回來連“國籍”都會出現問題。我本不想參加,但因為我們這個地方球場實在少。踢踢弄堂足球不是不好,只是踢到一半總會有人操著傢伙來追殺足球。居民區裡的人都嫌吵聲太大。中國的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容得下麻將卻容不下足球場。那兩次“新民晚報杯”就是在沒處可去的情況下報的名。參加“新民晚報杯”最頭疼的事情是要學校蓋章、班主任同意,真不曉得是校長、班主任在踢球還是我們在踢球。第二大頭疼的事情是取隊名,要讓人一聽就精神抖擻,像什麼“小白兔”隊、“大花狗”隊肯定是拿不出門的,對手看了會笑得影響比賽,“申花”隊被人先用了,叫“花生”隊也未嘗不可,什麼“超人”、“夢幻組合”都是拿得出門但叫不響的名字。我們球隊的名字就暫且不說了,以免貽笑大方。

“新民晚報杯”其實就是暑假裡沒事幹出場汗換個“國籍”而已,但是有些習慣在經歷了那麼多場比賽後始終不曾改變,像羅星中學晚鐘聲裡五角錢一瓶的汽水。

韓寒五年文集

文學啊文學

這個題目嫌大了。以往老師教導我們時說,寫文章切入口要小。題目開這麼大,必定談不透徹,除非我寫《中國文學史》,可是已經有遊國恩和駱玉明兩位教授編過兩部中國文學史,所以在此不談文學只感嘆文學。

前些日子,許多對我的評論都說我是一個對文學痴迷的孩子,那說明人們不瞭解我。我對足球痴迷,對籃球痴迷,對美術痴迷,對攝影痴迷,對旅遊痴迷,對吃拉麵痴迷,但不對文學痴迷。我覺得對文學痴迷未必是好事,就像對一個女孩子痴迷就不可能發現她的缺點。對文學要清醒,只要會寫字誰都可能是作家。是不是作家,二分靠才華,八分靠機遇。君不見如今中國文壇上這麼多寫文章狗屁不通或頂多剛通的所謂作家在矯情地虛偽地故作深沉地故作幽默地故作幼稚地賺稿費嗎?學餘秋雨的、學泰戈爾的,就沒一個自己的。

我在初中時,餘秋雨剛開始走紅。一個小子有一天宣佈說他在家苦練有果,把餘秋雨的文章學到了手。看他的文章只見鋪天蓋地的排比句和悶死人的深沉。那又如何,學得再像也就是餘秋雨風格,況且又學不像,頂多是個餘春雨或餘秋雪之類。不過那已經很令人欣慰了,至少還有人熱愛文學。

進了高中後,發現市重點裡喜愛文學的又少了一些,當然看瓊瑤的書例外。儘管瓊瑤和我遭遇相同,都留過級,但是這不能作為不討厭的理由。在留級者的隊伍裡,替留級族撐面子的恐怕只有黃永玉、蔡志忠和我了。只是我不懂,為什麼瓊瑤、黃永玉、蔡志忠和我都是搞文學或畫畫的,沒一個是數學家。

第一次高一,我們同班的同學沒有人在文學上有較高的覺悟,只有一個同學莫名其妙發表了一篇文章,是在一本雜誌的刊中報裡。文章是在初中寫的,幾經輾轉,有著和方誌敏《可愛的中國》一樣曲折的經歷,最終發表,雖然這篇文章毫無影響,發表和沒發表一個樣,但畢竟是處女作,令她難忘。

第二次高一時,遇上幾個志同道不合的人,一個叫金丹華,大名是在我剛進新高一寢室時聽到的。當時有人向我介紹一個語文甚是了得的小子,介紹時金丹華正背對著我,一副末世殺手的樣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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