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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林建峰來不及破解這些蹊蹺,因為徐浩東和馮興貴不給他時間,市常委會臨時會議將做出必須的反應。
很少發言的統戰部長李明輝,這時開口說道:“馮副書記,我倒是認為,公安局出問題,責任不在個人身上,既不能把板子打在老姚身上,也不能把板子打在楊鶴年的身上。如果真的需要有人承擔責任的話,那應該由公安局黨委集體負責,局黨委是公安局的領導核心嘛。”
公開幫一個人說話,李明輝很少這樣做,但這卻一點都不奇怪。李明輝與楊鶴年曾經是一個部門的同事,不管現在關係如何,為老同事說幾句話,符合人之常情,沒有毛病。
更何況李明輝始終沒有明確立場,看似支援市長林建峰,但又很少有實際行動。他開口幫楊鶴年說話,似乎私情多於公事,怎麼解釋也是說得過去的。
而宣傳部長餘懷光就不一樣了,餘懷光與楊鶴年是密友,還是餘懷光率先推薦楊鶴年進入市公安局的,這些都不是秘密,他必須開口說話,而且必須立場鮮明。
“我同意明輝同志的意見,咱們要保護自己的同志,不能動不動就追究個人責任,黨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嘛。明輝同志說得對,此次事件應該由局黨委集體負責,當然,必要的批評和處分還是要有的。”
市委辦公室主任王偉明問道:“老餘,那你倒是說說,具體該如何處置此事呢?”
餘懷光的態度很明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建議給姚啟明同志記過一次,給楊鶴年同志記大過一次,責令兩位同志和公安局黨委做出書面檢討,視態度和情況發展,再決定是否通報批評。”
組織部長閻芳道:“老餘,你這是典型的老好人作風,巴掌高高舉起,落下時卻變成了撓癢癢。我看你不是想解決問題,而是要掩蓋問題,如果照你說的去做,那咱們沒法交待,從嚴治黨也成了一句空話。”
馮興貴一針見血地指出,“還有,明輝同志,你說的集體負責,實質上就是無人負責,組織和集體不是空的,組織和集體是由一個個具體的人組成的,集體負責最終應該還是要追究到具體的個人。”
徐浩東一邊聽著,一邊心裡琢磨,馮興貴和閻芳主張“嚴處”,李繼國的幸災樂禍,其實也是立場“鮮明”,武裝部長常達林沒有開口,但他的態度值得信任,再加上王偉明,票數已經夠了。徐浩東不想跟林建峰他們囉嗦,決定速戰速決,他要以此警告林建峰他們,該出手時必出手,他徐浩東決不會皺眉頭猶豫。
“林市長,你是怎麼樣的想法呢?”
面對徐浩東的提問,林建峰先是微微一怔,隨即做出了言不由衷的表態,“我個人沒有具體想法,我尊重同志們的意見。”
這不等於是舉手投降麼,徐浩東心裡樂了,還別說,林建峰的組織觀念還是挺強的,中央強調從嚴治黨,他懂得從嚴治黨這四個字的意義。
徐浩東也不客氣,亮出了自己的“立場”。
“同志們,那我總結一下吧。一,此次事件必須嚴肅處理,並且必須給上級給公眾一個交待,我希望同志們認真嚴肅地面對此次事件,從嚴治黨不是一句空話,治黨必須落到實處。二,市公安局必須做出深刻的反思,並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全部辦公室的整改工作,並將整改結果向上級向市委向公眾做出交待。三,姚啟明同志要承擔領導責任,我建議給姚啟明同志記大過一次,並作出書面檢討。四,楊鶴年同志要承擔主要責任,我建議給楊鶴年同志記大過一次,另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同時作出書面檢討。五,鑑於楊鶴年同志的嚴重錯誤,我建議免去楊鶴年同志的市公安局政委和局黨委副書記職務,立即調離市公安局,另行安排適當的工作。”
頓了頓,不容他人開口,徐浩東接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