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第3/5 頁)
這天,孫剛準備去刨點兒茅草根泡茶喝,可以清熱去火。最近天氣熱,有點兒上火。
幹這種活的必須是身強力壯的人,因為要使出很大的勁,把重重的鐵鈀舉過頭頂,再重重地刨下去,才能把鈀齒刨到土壤裡面去,堅硬的土層被刨開後,再把土裡面密密麻麻的草根弄鬆了,用手抓出來,抖擻了上面的土,放在旁邊的筐裡,然後帶曬乾了,用於熬水,當茶喝。
拿起一根茅草根在身上擦了擦,就放進嘴裡,一股甜味充滿味蕾。這是孫剛小時候的零食。
一會兒就收穫了不少,回家洗淨曬乾後就可以了。
,孫剛打算去縣城找趙涵,順便給家裡的獐子“上戶口”。畢竟是國家保護動物,如果被人捅上去,靠孫剛是保不住倆獐子的。
孫剛先去了農業局,相關人員說:野生動物保護這是屬於林業局的工作範疇。沒辦法,孫剛只好又跑到林業局去辦理相關證件。
林業局裡面工作人員的態度讓孫剛極其憤怒,可是又毫無辦法。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孫剛來到林業局,問了門衛,找到了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裡面有3張辦公桌,只有兩個男的在聊天。其中一個男的看了孫剛一眼,又接著和同事。
沒辦法,孫剛只好主動問了一句你好,請問動物上戶口是在這兒嗎?”不跳字。
“上戶口找公安局,找到我們這兒來了。”其中一個懶洋洋的回著話。
“我需要的是給野生動物上戶口。”
“嗯?動物?”看樣子這人來點興趣了。
“獐子。”
“這私人擁有是違法的”他剛說完,旁邊那人把他拉到一邊,小聲說著。
孫剛的聽力很不,隱隱約約聽到“罰他款沒收很好吃,”等字眼。
孫剛這才明白,這兩人打定主意是想在他身上撈外快了,而且還是直接罰款、沒收。
趁著他們倆還在一旁竊竊私語,孫剛轉身就走。
等那兩人反應,孫剛已經不見人影了。
孫剛以前也有遇到這樣的情況,當時是上大學轉戶口,繁瑣的手續和程式佔用了很長,甚至好幾天,而且還要來回奔波。而且東家讓你找西家,西家推你找南家,南家直說管我p事!
到zf部門辦事確實是一個“難”、“煩”。
孫剛終於體會到這種既憤怒又無奈的心情了,只好另想辦法了,實在不行就讓它們呆在空間裡不出來了,雖然裡面的世界很美,但是孫剛總有一種把它們囚禁起來的感覺。
收拾一下心情,孫剛開著車趕去趙涵的單位的樓下,差不多快到了她們點。
把車停在電業局附近,孫剛沒有下車,點了一支菸,慢慢的抽著,似乎是陷入了某種遐思之中。回想著剛剛的遭遇,這種情況太常見了,只是平頭百姓,並沒有牛x的後臺。
想著想著,就慢慢了。
剛下樓的趙涵看到不遠處的車子,仔細一看,是孫剛的,走慢慢的走近。還有斷距離的時候,卻隱約看見他一個人坐在車裡抽菸。她走敲敲車窗,“孫剛,孫剛”
孫剛一直都是微微蹙著眉,煙霧籠罩了他的臉。趙涵叫了好幾聲都不見孫剛有反應,有點奇怪。
車裡隱約傳來的是音樂聲,趙涵看著孫剛那神情,心裡微微有了點底,她再敲了敲,高聲喊道孫剛,孫剛”
孫剛這才回過神來,見是趙涵,他把玻璃降下來,“小涵,你啦?”
“又聽上了音樂了,我叫你半天也不見你有反應。”趙涵嬌嗔道。
孫剛微微一笑,這才抬手把音樂關了,摁滅菸蒂,開啟車門。
趙涵卻退後幾步遠,皺眉道回事,在車裡抽這麼多煙也不開窗,車都要著火了。離我遠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