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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就開始見血,也不知道是真的血還是紅色的泥水。最後在院子的地底下,挖出了一具雕花大棺材,不知道是誰的。 他們把棺材放到了祠堂裡,從此這個村子雞犬不寧。不僅是地裡東西不活,而且連地主家的人也快死絕了,四周的鄰居家發生了各種奇怪的事情,於是只好繼續找風水大師。風水大師看了之後,讓他們在院子裡繼續挖,挖下去幾十米,又挖出一具小一點的棺材。 原來這是一個合葬墓穴,夫妻兩個非常恩愛,但是因為妻子的棺材沉降得比較厲害,兩具棺材在底下離得越來越遠,怨氣就越重。 村長重新找了一個風水寶地,在地下鋪設了石板,放下了這兩具棺材,再次將他們合葬,一切才平息下來。 我把這個故事展開了更多的聯想,使用了裡面的元素寫成了《盜墓筆記》的第一章。
我記得故事的第一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寫了不到半小時,沒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貼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後用衣領包著頭,躲起來豎著耳朵,希望能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這一聽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經歷了改變,是自己之前完全無法想象的。而如今,我再回頭去看之前那個自己認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時候,卻發現那已經變成了當前最高尚的口號。 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裡曾經說過:我寫這本書,賺了很多的錢,但是寫作這本書最初的快樂,和錢一點關係也沒有。五年之後我已經成了所謂的暢銷書作家,但我很慶幸,我最開心的還是在網路上那個不起眼的地方,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的時候,而在寫完的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個時候。
關於這本小說: 其實,我想說的是,當我寫第二本的時候,我已經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這已經不是一本小說了。我總覺得有一個世界,已經在其他地方形成。因為我敲動鍵盤,那個世界慢慢地長大、發展,裡面的人物也開始有了自己的靈魂。 在我十三歲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馬的傳記,裡面寫到了“人物都活了”。當時大仲馬寫《三個火槍手》的第三部的時候,裡面的一個人物死亡,他邊哭邊寫,把稿紙都哭溼了。我當時覺得特別的奇怪,怎樣一種狀態,才能讓作者可以以這種方式去寫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嘗試展開各種想象,都沒有結果,一直到我自己開始寫這本小說,並且,開始有意識的地賦予小說人物不同的性格賦予他們不同的人生經歷。慢慢地,我就發現,故事的情節開始出現一些我自己都無法預測的變化。很快,這個人應該說什麼話,應該做什麼動作,我都無法控制了。我發現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只要先建立一個場景,比如說大雨,把這些人物放到這個情景中去,他們會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 我無法把其中任意兩個人的位置對調,因為那樣會出現無法調和的違和感。就算我強行對調了其中兩個人物的行為,我也會在日後的到了一個茶話會的現場,誰先說話,誰後說話,誰來活躍氣氛,誰在神遊天外,一切都已經有了定論。 我什麼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著他們,就能知道故事情節的走向。 他們真的活了。 在後來極長的寫作過程中,我從一個作者,變成了一個旁觀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觀察每一個人的舉動,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們很多輕微情緒和行為的來歷,是他們童年的某一次經歷。比如我真的可以透過胖子抖菸灰的時的動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滄桑,他的一切。 一花一世界,一樹一如來。我可以把一個場景不停地倒轉、反覆、在其中任何一個角度去觀察,甚至能看到現場所有人的心理活動,幾個人的情緒同時在我心中走過。 我想很少能有人領略這種快*感。在寫“大鬧天宮”那一段的時候,我彷彿就在新月飯店的包廂裡,我彷彿可以從樓上走到樓下,看著四周的人一片混亂。在飛濺的碎片中,打鬥的人群中,我隨時讓一切停頓,隨時倒轉一個時間,隨時貼著人物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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