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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若沒有這兩個月的交集,我是沒辦法將他的底細打探得一清二楚的。
唯一能自我安慰的是,我的秘書被他甩了。
他撂下的理由是——
“全都是他的錯,因為他還是無法忘情於他的第一任女朋友。”
說到這兒,請容我打個岔,我們要知道,男人長得帥撒謊不算是罪,而是女人暗中默許給他們這樣的片面優惠待遇,然而長得帥,卻有膽撒出一往情深的謊,不啻藐視女人的第六感了。
照理說,從我秘書哭得死去活來咒他的模樣看來,左批右判他都該是個不折不扣的愛情騙子“很帥很可愛很令人垂涎的那一種”,但我的秘書是那種憑感覺行事、看黃曆過日子的女孩子,她甚至覺得吳宗憲是全臺灣最幽默的男人!
媽媽喂,由此可知,光依她的感覺去評判男人是危險不客觀的。
撇開一切不談,我想我若有機會可以跟Mr。一八五有一腿的話,就算他是個從性而遊的賣國賊我也會原諒他的。請別罵我沒志氣,有損女人尊嚴,如果你有我這種超凡的體型,對愛情抱持巨大的幻想,又急欲擺脫貞操的具體束縛的話,你就會了解我渴望被人捧上一捧的感覺了。
他是誰,他叫駱偉。
天啊!連名字都這麼金城武,你能怪我吳念香不對他從心而動嗎?
駱偉。是的,你們知道的,身高一八五,是那種很帥,年輕有為,看起來善良,又有本事把三件一百元的地攤貨穿出十倍價值韻味的男人。
他的第一任女朋友叫安安。很巧又不湊巧地我也認識這個叫安安的女孩子,她跟我算得上是秦晉之好,因為她母親曹靜香在六年前嫁給我父親,我的名字念香就是因她莫名其妙來的。
安安是那種可以不食人間煙火,卻還有體力把他這個一八五的大個兒兜得團團轉,然後大喝一聲“給我滾”,讓男人討不到便宜垂頭走人的奇女子。
不過那也要怪駱小生當時年幼無知走錯一步,被老女人灌醉拐去童男之貞,才遭受到被甩的命運(二十九歲還是個處男,不僅是無知,簡直就是智障憨呆)。
打那時候起,駱小生便脫胎換骨轉了性,特別熱中追趕跑跳碰,不僅在健身房裡,還可擴大到陌生女人的床上。
根據我的秘書告訴我,他對同一個女人最多隻能殷勤一個月,她兩個月後被甩還算是最長的紀錄,她該心滿意足了。
是哦!我賭他對在安安之後所交往的每個女人都搬出這套說辭,直到他遇見我,正確一點,是直到他在他自己的床上遇見我。
而他其實也不是換說辭,他只是什麼都沒說,就辭職走得無影無蹤。
我在乎他這樣的不告而別嗎?
我不知道,我只慶幸自己死後不用帶著自己的貞操下地獄。
我在乎他這樣負心而去嗎?
別開玩笑了,我從沒奢望男人會愛我多過我的錢,遑論去和像他那麼金城武的男人比翼雙飛!
更何況,可能我才剛飛越淡水河,就栽進沼澤保育區,搞不好在那邊賞鳥寫生的文人雅士,還把我當成誤遊進關渡擱淺的哺乳動物哩!
重點在我丟了處女膜好不好,我放鞭炮敲鑼打鼓感念祖上積德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傷春悲秋?
我在乎他對我的感覺嗎?
別鬧了,跟我這尾抹香鯨上床已經是奇蹟,我為他準備的白色老精靈——
金門陳年高粱,一點也沒機會展現神威。
有人可能要問,幹麼那麼累?吃丸子不就一了百了。
我恐怕就連藥丸都沒辦法驅策神智清醒的他對我“犯罪”,既然他有酒後失身的紀錄在,要歷史重演一點也不難。
有人可能又要問,既然他是那麼的金城武,他又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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