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春風驚】(第1/2 頁)
林有成不知道他往雜誌社寫文章投稿這件事對於院子裡的鄰居衝擊究竟有多大。
因為他自己現在衝擊也很大。
林有成心情依舊有些激動,拿著那封信,仔細再看一下,裡面是《小說月報》副主編董照給他寫的回信,不僅稱讚了他的這篇小說《山楂樹之戀》的美好愛情與細膩文筆,同時也有期待林有成未來新的作品。
同時,編輯董照也在信中傳達了整個編輯部想要知道的問題答案,想知道老三和靜秋的愛情故事是真實發生的,還是虛構的。
故事太過真實,編輯部很多人都看哭了?
看到這裡,林有成不禁笑了,他很開心那些人都被這個故事打動了,果然他的選擇並沒有錯。
林有成知道後面還要給編輯部回信,至於這個愛情故事究竟是真的,還是虛構的這個問題,林有成並不打算直接回答。
因為他也不知道是個在這個似是而非的陌生時空,是否有發生過這樣的故事。
也許有,也許沒有。
林有成也沒有肯定的答案,而且在林有成看來,這樣的回答也許會更有文學的韻味,一如沈從文先生在《邊城》裡面最後寫得那句,這個人也許永遠不回來了,也許明天回來。
一切就讓讀者自己去想吧。
林有成帶著這樣的想法,又把目光放在最後的稿費內容上。
《小說月報》的這封回信最後面也有提稿費,因為現在一般稿酬標準都是十元,而林有成是新人,雜誌社這邊給出得稿酬標準是八元。
沒辦法,誰讓林有成是新人作者。
不過,林有成的這篇書稿可是長篇小說,二十二萬六千三百字,最後算下來——
1808元!
一千八百元錢啊!
看著這個數字,林有成真的相當開心。
其實這並不算高,還有些低。
要知道去年發表成名作中篇小說《人生》的那位作者,十四萬四千字的中篇小說拿了1300塊錢的稿費。
不過,對於林有成而言,這筆稿費他現在已經相當滿意。
這筆錢對於林有成而言,毫無疑問是一筆鉅款。
要知道,現在這個年代,一個工人的工資也不過才三四十元,一年最多也不過四百多,這可是要工人幾乎整整幹四年啊。
果然書中自有黃金屋!
果然還是寫長篇賺錢啊!
不枉他不顧辛勞,掃完大街,帶完孩子,就馬不停蹄日以繼夜,廢寢忘食地寫稿,趕稿。
想到那段爬格子的痛苦時光,手再累,腰再痛,林有成就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這要是他林有成寫一部百萬長篇小說,然後稿酬標準再上漲定為十元,那他這直接就可以一步成為萬元戶了啊。
這個時代的萬元戶?
那真的是不敢想,不敢想啊。
林有成非常清楚地知道,他現在也是趕上了最後的好時候。
其實新中國成立初期,作家與翻譯家靠一本書的稿酬便能買下京城的一座四合院。
後面,那個特殊敏感的時期,一降再降,到後面直接取消稿費制度。一直到現在,文學在80年代迎來繁榮,這也是稿費最後的好時光,但真正說起來稿酬標準偏低,甚至按絕對值看仍低於1957年前的水準。
但現在已經好很多了,要知道往後進入90年代,作家與翻譯家稿費多年偏低,而物價持續上漲,這一群體的生活大多與富裕絕緣,無正規職業者甚至入不敷出,相當部分幾乎全靠熱愛和情懷勉力支撐。
當然,這樣的情況在後面版稅收入出現會有變化。
只不過那些現在離林有成還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