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修:我時常覺得自己與你們格格不入(第1/2 頁)
傑森順著力道往前大跨了幾步,才勉強穩住了自己的身子。總算是沒有出個大丑。
“好好好,真是敏銳啊。”傑森抬起臉,唇邊帶起一彎弦月。
提姆心中咯噔了一下,傑森的反應不對勁啊。
“我的好弟弟。”
果然,傑森的嘴裡就吐不出什麼提姆喜歡聽的話。
提姆的額角跳了跳,他張了張嘴,似乎想說些什麼,最終還是什麼都沒說。
反駁嗎?用什麼去反駁?根本就反駁不了啊!
提姆可不會說什麼傑森不是這個家中的一員類似這樣的蠢話。
就像是世界上的男人都想成為超人那樣,哥譚的每一個小男孩都視羅賓為自己的偶像。
比起嚴肅又高冷的蝙蝠俠,孩子們更喜歡那個會在蝙蝠俠身邊吵吵鬧鬧,給夜晚帶來不一樣的熱鬧氣氛的羅賓。
羅賓是哥譚陰冷的空氣中灼灼燃燒的小火苗,他是帶來希望的小信使,那赤誠的語調總能感染到每一個對生活絕望的人。
這可是連蝙蝠俠都做不到的事情呢!
在很久以前,提姆也曾憧憬過夜幕下自由滑翔於大廈之間的羅賓,幻想過自己有一天也能在黑暗中行俠仗義。
不過,出於一些青春期的小問題,提姆可能還不清楚,自己在面對童年偶像的時候,有幾分不知所措化為了他的惡趣味。
更別提自己的黑歷史被偶像撞見了,當事人還和自己的偶像很熟這件事了。
現在嘛,他只當是因為自己被傑森坑了,心中有些惱羞成怒罷了。
所以,在此刻,傑森囂張的嘴臉在提姆嚴重無比的刺眼,逼迫著他趕緊動動腦筋,打壓一下這個無比刺眼的笑容。
“她知道了。很生氣哦!”
提姆沒頭沒腦的一句話,卻沒來由地讓傑森有些心慌。不會吧?不會真是他想的那樣吧?這小混蛋怎麼會知道那件事?還把那件事告訴母親了?!!
“知道什麼?”
提姆滿意地把傑森嚴重的慌張收入眼底,轉身就走。
完全不顧傑森在身後會是如何的無能狂怒。
在數次叫喊都被提姆忽略了,即使是想要上前拉住提姆,那人也像個泥鰍一樣,滑不溜丟的,怎麼抓都抓不住。
傑森看著那個渾圓的後腦勺,心中怪癢癢的,這麼完美的後腦勺,很適合被敲悶棍不是嗎?
於是,熊孩子悄咪咪地揣了一根塑膠棍,在提姆身後伺機而動。
別擔心,傑森心中有數的很,這條塑膠棍最多隻會讓提姆的後腦勺上起一個大包,破壞掉這完美的形狀而已,不會對提姆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
一步,兩步,三步,在傑森刻意壓低了的腳步聲之下,提姆一無所知的往前走著。
提姆準備回到會客室中去,在那裡,傑森根本就不會撒潑,至於接下來一段可以預見的很長一段時間的同居時光,只要躲著點,注意不要讓傑森找到機會就好了。
反正都要躲著一個人,多一個也不多。
提姆沉浸在好心情中,而身後的傑森已露“殺機”。
小飛棍來咯~
颼!!!
"傑森少爺,客房已經佈置好了,就安排在您的房間的隔壁,應清漓小姐的要求,還請您親自帶她去吧。"
阿爾弗雷德的出現顯然是傑森和提姆都沒有料到的事情。
提姆僵硬著身體站在一旁,自己把客人獨自扔在會客室內,這麼沒家教的事情肯定會被阿福教訓的,提姆心虛中。
而傑森嘛,在阿福出聲的那一刻,就把自己手中的棍子往外扔,能扔多遠就扔多遠,只要不要讓阿福看見就好!
兩個從各種方面都不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