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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屍體,被放進了這一粗陋的棺木之中。
沒有舉行任何儀式,湯姆將妻子埋了。兩年前,湯姆用雪橇帶著她來到這個荒蕪之地,現在,他又用雪橇將她的身體運到了離家四分之一英里遠的密林中。
亞伯拉罕·林肯的母親就這樣離開了人世。因為她短暫的生命幾乎都是在荒僻的叢林度過的,因此見過她的人很少,即使見過,印象也十分模糊。後來,人們很難說清楚她的長相是什麼樣子。
一位傳記學家在林肯死後,曾去訪問那幾個見過她而且還活著的人。當時,她已謝世半個世紀之久,人們對她的記憶,就像一場遙遠年代的夢,連她的外貌,都沒有大致的說法。有的說,她是“壯碩矮胖的女人”;有的說,她“身材苗條”;有人記得她的眼睛是黑色,另一個人卻說是淡褐色,而有人更肯定地說是藍綠色的。她的一個曾跟她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十五年的表兄,名叫丹尼斯·漢克斯,一會兒說她有一頭淺色的頭髮,一會兒卻又改口說她的頭髮是黑色的。
她去世後60年了,墳頭連一塊石碑都沒有。後來人們才知道,她可能是挨著她的舅舅和阿姨入葬的,如今已難以確定三座墳墓中,究竟哪一座是她的。
湯姆在南施死前不久,蓋了一間新木屋,它有四面牆,但沒有地板、窗戶,也沒有門。屋子前掛了一張骯髒的熊皮,裡面陰暗、發臭。湯姆讓兩個沒孃的幼兒料理家務,自己大部分時間都在樹林打獵。亞伯拉罕照看著爐火,莎拉則負責煮飯,亞伯拉罕還要到一英里外的溪中提水。他們連刀叉也沒有,用手指抓著吃;他們的手難得有乾淨的時候,因為取水太遠,而且又沒有肥皂。母親在世的時候,可能自制過軟鹼皂,可她留下的一點兒早就用完了。湯姆又不願動手做,而孩子們不知道怎麼做,所以,他們就過著越發貧困而骯髒的生活。
他們從來不洗澡,在整個漫長的嚴冬裡,也極少洗那些髒而破的衣服。床是由樹葉和獸皮鋪成的,同樣骯髒不堪。小屋裡不見陽光,火爐或者豬油燈是惟一的光源。從描述拓荒地區生活的其他文字中可以想像得出,一個像湯姆·林肯這樣沒有女人照料的家,會是怎樣一番景象:臭氣熏天,到處都是跳蚤和害蟲。
一年以後,湯姆決定再娶一個妻子,讓女人來整理家務。他也受不了這種髒亂了。
湯姆在13年前,曾在肯塔基州向一個名叫莎
拉·布希的女人求過婚。那女人不同意,她嫁給了哈丁郡的一個獄卒。現在,獄卒死了,給她留下三個孩子和一些債務。湯姆心想,如果現在再向她求婚,可能會很有希望。於是,他跳到溪裡洗了個澡,用沙子搓洗了一番黑乎乎的臉孔和雙手,然後佩上寶劍,穿過茂密的森林來到肯塔基州。在伊麗莎白城,他又買了一條絲質吊褲帶,吹著口哨求婚去了。
時間已到了1819年,這一年,世上的新奇事每天都在發生。整個世界都在變化,有艘輪船橫越了大西洋。人人都在談論著各種新的進步和創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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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貴的財富(1)
在林肯第一次當選國會議員時,他在“教育程度”欄上填的是“不全”。
直到15歲,林肯才開始認字,雖然開始時十分吃力,但總算是能讀點東西了;寫作的能力,當然無從談起了。有位在森林中流浪的教師,在這片拓荒地上設立了一個私塾,那是1824年秋天的事情。從此,林肯姐弟倆每天都到新老師阿策爾·朵西的私塾裡求學,他們早晚都要走四英里路的林中小道。朵西老師在教室裡走來走去,誰若不高聲朗讀,他就用教鞭打誰,因為他相信只有大聲地朗讀,才可以看出學生是否在用功。因此,每個學生都扯開嗓門,努力念得比別人響。就是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朗朗的讀書聲還清晰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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