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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當初我唆使羅大慶扣押信件時,他是竭力反對這麼做的。他在進郵政局上班以前,單位裡有過這樣的培訓。他非常明白這是一種犯罪行為,他曾經再三勸我不可以做這種事,但我知道他有多麼喜歡我,愛我有多深,只要我強迫他這麼幹,他肯定不會退縮的。
“。。。我欺騙他說,這個古志華身上有梅毒,是在美國亂搞女人被感染上的,而且這個人是個典型的花花公子,他很有可能把我這位美麗而單純的同學玩弄以後,不僅被拋棄,更可怕的是被染上一身的梅毒。。。
“我告訴羅大慶,跟這個人通訊的這位女同學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之所以要這樣做,完全是為了同學不至於受傷害,如果不及時中斷他們的關係,那我這個好朋友或許這輩子就被毀了。。。
“。。。我還答應他,等我們解救了好同學的事情以後,我就和他結婚;當時為了擔心他再猶豫,我還假意地向他透露,說我的心裡其實也是一直喜歡他的。。。
“然而事實上,我從未想過要真正的嫁給他,因為我並不愛他,我只是在利用了他的感情,他是在為了得到我的愛情才為我去做了這些犯法的事。
“。。。所以,我在這裡鄭重的提請法庭應該注意到這一點,羅大慶的所作所為,是在被某種因素的逼迫下才去做的,並非他本人的主觀意志而去犯的罪,一切都是在我的操縱之下進行的,因此,他不應該承擔太大的罪過。。。
作者有話要說:
☆、羅大慶的陳述
整個法庭上又開始有了騷動。
麗萍的這番言論,不僅僅是表現出一種坦誠,似乎還透析著某種意義上的自我犧牲精神。或者說,這位女性在這種時候所表現出來的,完全證明了她是一個講義氣的人。
但是,坐在臺下的她的父母,被她這種“慷慨激昂”的陳述緊張得幾乎是瞠目結舌!如坐針氈!夫妻倆看著自己女兒的這種表現,連大氣都不敢出了。
他們真的有點搞不明白,她這是要幹什麼?她把這些話說出來,分明就是完全做好了要吃官司的準備!
直到這時,這位衛生局副局長的父親和這位女科學家的母親才驀地從真正意義上感到,自己對女兒的瞭解是多麼的缺乏!女兒早已長大成人了,而父母卻一直認為她是個孩子,很多早就應該溝通的問題,卻遲遲地沒有放在心上。
包括杜晴、古志華和馬倩,他們也無疑地感到麗萍的表現有點意外了。
她這是要幹什麼?下定決心要讓自己進班房了?抑或是用這種形式來進行自我懲罰?
還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麗萍剛才陳述的這些內容,充分說明羅大慶在被提審時根本沒有提及過,檢察院的材料上也就不存在這些口供。
看來,問題其實很簡單,羅大慶在交代犯罪過程中,完全隱瞞了這段事實。
真是愛得真切啊!自己已經到了這種時候,心裡卻還想著儘可能的保護麗萍,實在是用心良苦!
事實也的確如此,倘若法院方面掌握這些內容的話,麗萍是沒必要去重複的。
古志華想:這個女人怎麼會想到說我有梅毒?
馬倩想:她竟會說是為了不讓我被毀了?
杜晴想:這羅大慶倒是個鐵骨錚錚的男人,為了心中愛的人甘願赴湯蹈火!愛情的力量真是無法估量啊!如果馬倩也用這種方法要求自己的話,明明知道前面是懸崖,自己是否會依然的勇往直前呢?
瑞濤想:這個女人倒是個很有號召力的人,而且頭腦裡的智慧還真不少,要是能夠用到正道上,肯定是個人才。
而季芳和暑娟她們卻在想:這個方麗萍怎麼會想得出如此多的一般人無法想象的鬼點子?真是不可思議!可想而知,一般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