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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上,之所以能夠遵守社會秩序,主要是因為有什麼人,總是在牽掛著自己。我終於發現,這可是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從此,那種無微不至的關懷,不復存在了。
不善於進行人際交往的我,當然也不是對男人一無所知。我早已做好了心理準備。
可是,真到了床前接吻,就要行男女之事的時候,我卻膽怯起來。我胃裡突然感到一陣噁心,就一把推開他,直奔廁所而去,吐了個翻江倒海。
止住嘔吐,我又冷靜了下來:渾蛋,我這是在幹什麼啊?自己真是不要臉,簡直丟死人了。
三笠勇紀在背後想叫住我,可我頭也不回,慌忙逃出了賓館。身上穿著喪服的我,根本顧不上週遭旁人的目光,只是在一味地狂奔。
傻瓜!……我真是個大傻瓜!……
我陷入了呼吸困難,有好幾次都意識模糊,但是,我並沒有忘記,要不停地責罵自己。
一回到公寓,我發現平時懸掛在大門上的木雕小丑,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掉了下來,俯臥在走廊的水泥地上。我連忙撿起來,不知道是誰還踩了它一腳,小丑給弄髒了,而且鼻子都快掉下來了。
我忐忑不安,緊緊地把它握在胸前。手剛剛放在門拉手上,大門一下子就開啟了。
我沒有忘記鎖門,肯定是誰撬開門進來了。我小心翼翼地向室內窺視,感到渾身無力。剛一進門,就癱坐在地上,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室內凌亂不堪,桌子、櫃子橫躺在地上,裡面的東西都被倒在榻榻米上。竊賊一定是穿著鞋子,在屋裡走來走去,因為地面上到處都留有泥腳印。
我手足無措,一片茫然。小偷很有可能還藏身於房間裡。我哆嗦著跑了出來,根本無暇顧及剛才發生了什麼,競然連報警都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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