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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馬說完猶自不解氣,罵了一連串的“蠢材”。
“這次文會所作沒有當眾宣示,其他人也都不知他寫了什麼,如何洩露的出去?就是有些風聲,知道的人又怎會為唐松那個措大得罪我黃家?再說,就是傳到他耳中又能怎地?最多不過一場口舌官司罷了,他說是他寫的,我還說是我寫的吶,誰能給他作證?張啟玉?”,這事黃繼來已經想過,也早存了強吃的心思,是以說起來極是順溜。
“孽障,你說的簡單。我只問你,你可還寫得出這樣的詩來?寫不出,一切都是妄言。此次的峴山之會是為幾日後的漢江之遊預選與會之人,介時若那唐松也去了,就此起了紛爭,只需命你二人當場同題賦詩,則真偽立判。豈容得你狡辯?”。黃繼來也是被那一巴掌給扇急了,憤聲抗辯“寫不出怎的,江郎才盡還不成嘛!再說那唐松今天的詩作都沒了,他一個措大出身,數遍整個宗族都沒一個做官的,如今又惡了襄州士林,還憑什麼去漢江之遊?別說去,只怕他連訊息都得不著”。
唐時科舉制度與後世不同,後世裡讀書人先考秀才,考中秀才自然有了參加鄉試的資格。鄉試考中舉人後順理成章又有了往京城參加進士科考試的資格。這一環扣一環沒什麼分歧。;
隱相27第二十七章轟動的官司(一)第2頁內容如下:
唐朝沒有秀才和舉人的考試,地方上讀書人要想進京參加禮部組織的考試,必須先獲得地方州道衙門認可的“鄉貢生”資格。地方讀書人多,禮部給下的鄉貢生名額卻少,如此以來競爭就激烈,鄉貢生的確定需要選拔,而這選拔的過程就是“拔解”。
此時科舉定製未久,諸般制度尚不完善,這拔解也就沒什麼正規考試的程式,而是由州道主官透過文會擇選本地士林菁華。今日的峴山之會就屬於初選,而幾日後的漢江之遊則是最後確定鄉貢生名額歸屬的終選。一旦獲得鄉貢生名額,此去長安不僅可以沿途吃住在只接待官吏的朝廷驛館,且還可獲得地方衙門的潤筆銀,甚至有些傑出者還能得到父母官的親筆薦舉信,可謂是意氣風發,勢在必爭。
黃繼來說完,黃司馬倒沒有再一味斥罵,而是細細問起了唐松的情況,不多久之後。長隨回報,張家啟玉公子已至門前。
隨後的事情不去說它,第二天早晨,黃司馬起身梳洗罷剛到衙門的公事房裡坐定,一甌新煮的茶水還沒吃到嘴就有人前來求見。
來的是個貼身小廝模樣的人物,一臉的惶急。黃司馬卻是認不得他,直到他自己紹介了才知道是姑家表哥那個寶貝兒子身邊的跟班兒。
再一細問,卻是姑家表哥那個寶貝兒子李茂今個兒一早被人給告了,如今已被襄州首縣出了牌票拿往縣衙開堂問案,這小廝是被指使來請援的。
黃司馬聽到這個心裡著實有些膩歪,他有四個姑,如今俱已不在。與這個犯事的姑表哥家關係也實在說不上親近。若論本心實在不想理這破事兒。只是這個表哥素來挺會做人,雖然人在縣治平時親近的不多,但逢年過節的卻沒少了禮數。如今出了這樣的事兒要不去問問實在說不過,再則本家親戚出事管不管先兩說,問都不問這難免招人閒話。當官的親戚多就少不得這些麻煩。每逢這事,黃司馬都恨不得吏部來一紙公文將他調到別處為官才好。
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黃司馬最終還是起身出了公事房往一巷之隔的首縣縣衙而去。
因是距離近,黃司馬也就沒乘車,一路走過去的過程中卻從小廝嘴裡問清楚了事情原委。卻是姑表哥家那個兒子昨日帶了寵妾來逛州城,不合遇著了此前被休掉的嫡妻,雙方因此就起了口角。更不巧的是這一幕恰被那棄婦的兄弟給撞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