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2/4 頁)
上放學後玩電玩,十一點十二點才會回去睡覺。有幾個晚上他都會在離家不遠的十字路口遇到一位老太太。老太太走路很慢,但總是能趕到十字路口剛好遇到他。有一個晚上,她問他:現在幾點了?然後他看看錶回答:不到十二點。老太太聽完就走了。他覺得很奇怪,但沒多想。第二天晚上他又遇到了這位老太太,她仍舊問:現在幾點了?他看看錶仍舊回答:不到十二點。老太太聽完後又慢慢的走了。第三個晚上又是這樣,她仍舊問:現在幾點了?他想,前兩次我都跟她說是不到十二點,這次我就告訴她已經十二點了,看她會怎麼樣。於是,他看看錶,然後說回答:已經十二點了。老太太什麼都沒說,拉著他帶著手錶的手,似乎想確定一下。故事講到這裡我就停了,三秒鐘後,我對著他用力長叫一聲:啊!!頓時整個宿舍安靜的聽的見呼吸聲。然後我就翻起身用手猛抓住他的肩膀。他大叫起來。一個晚上都沒再跟我講話。以後我每說要講故事他總要用手捂著耳朵。其他幾個人總要繼續慫恿我再講一個吧,然後幾個人就大笑起來。後來的一天,我在日記裡寫:今年將是大學裡最難忘的一段時光。
圖書館是學校裡我最熟悉的地方。每天可以和幾位溫和的管理員熟悉的打招呼,似乎很久以前就有了深厚的感情。有時圖書館人很多,要排很長的隊登記,管理員看見我後總會擺擺手讓我直接進去。我知道在他們的眼裡,圖書館給人最多的是知識,他們能給看書的人最多的是時間。幾位管理員工作很細心,他們工作的姿勢我常常凝望。那一隻手抱著書另一隻手挨著書的標號滑過去時就像是在寫一段遠古的歷史,短促而簡練,深刻而雋永。身體一會兒筆直一會兒彎曲,動作輕緩熟練,像在生活裡隱藏已久而從沒被人發掘的一段記憶,初想起的時候,原來曾經那麼美麗。那天我在日記裡寫到:圖書館,世間唯一的平靜處所。
前些日子,圖書館新來一位管理員。她看上去還是一個學生。矮矮的個子,所以常常要站在凳子上或是爬上書架才能把書擺放在最高層的書架上;衣著簡單,穿上長長的工作服總是像一個在家裡穿上大人衣服亂跑的小孩子;頭髮亂亂的非主流,淡妝,耳朵裡塞著從脖子上掛著的MP3上拉出來的耳機。她常常雙手抱著厚厚一沓要擺放的書,在書架前仰著像在望天空的臉仔細的找書號,找到後就把書全部放下來拿出來其中的一本,爬上書架,慢慢把書放好書。再全部撿起來抱著,繼續找。她就這樣一遍一遍的來回跑,抱著書的姿勢像是一個小女孩第一次收到的生日禮物緊緊的抱在胸前。一位中年男管理員是我最熟悉的,他常常會教別人怎麼用擺書架的夾子,怎麼能最找到想看的書。他一看見她搬著一沓書來回跑就會過去跟她講很多方法技巧,幾天之後她就融入了這個安靜而繁忙的環境了。晚上她一個人坐在門口的櫃檯上看門,不停換選MP3,然後就隨著音樂搖起頭來。一天晚上我進圖書館登記,她正聽著音樂歪著頭把臉貼在桌子上往一個本子寫東西,我走近時她趕忙用手擋住,然後抬頭笑著說:日記,嘿嘿。
我換了一個同桌。一個很大膽的男生,儘管上課時坐在第一排,可每次要聊天依然不改平時大咧之聲,所以我認為他大膽。我告訴他,他只是說,說話嗎,又不是見不得人的事。我有時會想翻他的書或是本子,然後他就大聲喝止:別拿我東西,我身邊每一個能寫字的東西上都有可能寫著我的秘密。然後就把東西奪了回來。他告訴我,父親從小教我要養成寫日記的習慣。他有一個日記本,上邊用黑色字型寫的日記,扉頁上寫著:人生貴在堅持。後邊拉了一個破折號,跟著寫著自己的名字。他常給我講起他的日記,有時直接給我讀一段,但從來不給我看。他說,有時我帶不上日記本或是忘帶了,日記我就寫在書上的空白處,或者寫在演草本上。然後從日記本中拿出一個書籤笑著說,有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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