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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絕不讓雷鋒吃虧”,這是華為公司企業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準則。讓我們一起分享《華為基本法》的第四條和第十四條,華為精神是:“愛祖國、愛人民、愛事業和愛生活是我們凝聚力的源泉。企業家精神、創新精神、敬業精神和團結合作精神是我們企業文化的精髓。我們絕不讓雷鋒們、焦裕祿們吃虧,奉獻者定當得到合理的回報。”作為一家企業的法則法規,它面向企業的每個員工提出了企業對員工的要求。然而,在華為基本法裡我們看到更多的條例並不是“要求”,而是企業對每一個員工的承諾。華為管理層將“我們絕不讓雷鋒們、焦裕祿們吃虧,奉獻者定當得到合理的回報”,“我們強調人力資本不斷增值的目標優先於財務資本增值的目標。”作為對每個員工業績的承諾,這一點落實到中國的企業中比任何西方管理科學中提及的“關鍵績效指標”都更見效果。
第三,激勵和宣揚組織的成功而不是個人的成功。其實在形成每個人的奉獻行為的時候,需要一種氛圍,那就是注重團隊或者組織的榮譽而非個人的榮譽,注重個人在團隊或者組織中的角色或者所發揮的作用。多年來中國的組織一直存在一個習慣,那就是習慣把所有人的努力最終變成一個人的成就,所以我們就有了所謂“組織教父”、“精神領袖”之說。在中國組織的習慣裡不會存在多個成功人士的說法,只能夠是一個人的成就,結果出現的情況是兩個極端:一個是組織裡只有一個人的絕對權威,其他人只是配角,不能夠分享成就和成功;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付出之後需要分享成功的人只好自立門戶,結果諸侯格局盡現,無法看到長久的成功或者大的成功,這些現象真的應該讓我們好好反思。
一個人可以聰明絕頂、能力過人,但若不懂得積極熱心、願意付出,不論多成功都得付出事倍功半的努力。
不肯付出的人在組織中只會做好被吩咐的工作,願意付出的人就算能力有限,卻能帶動團體,集結眾人的力量,使工作加倍順利進行。
一個好的組織裡的每一個成員的第一要件是:主動關心別人的需求。
組織處在不確定的商業世界中
今天的商業世界比以往任何一個時期都混亂,這是每個人面對的事實。嘗試著理解在這樣一個混沌的商業背景下,組織需要做什麼樣的管理轉變,或者說應該關注什麼樣的關鍵因素,以保證組織能夠自我調整,適應混亂的現實。
然而,中國的大部分企業組織是處在一個相當穩定的結構中,組織執行還多是沿用一種傳統等級制度的、機械的、穩定的方式。最高管理者制定戰略(也有企業聘請外部諮詢顧問或者聘請專業人士給予幫助),中層管理人員執行戰略,每個企業都在留意甚至追求精密的控制和報告體系。隨著資訊化程度的提高,更多的企業滿足於大量的資料分析和一層一層地向上報告,高層管理者也滿足於根據資料說話,而且對於應用新的資訊工具沾沾自喜,基層管理者不斷地強化組織的穩定,形成了一個我稱之為“超穩定的結構”。這樣的結構對於降低成本、維持品質以及提高執行力會有極大的幫助,但是,以今天的競爭環境來說,降低成本和高速增長必須並存,維持品質和毀滅性創造並存,提高執行力和不按常規做事並存,這些看似矛盾的並存現象卻是企業必須面對的情況。以往超穩定的結構已經無法適應這個變化的環境,從前運作有效的組織管理模式已經不再能夠那麼有效地執行了,所以我們看到企業組織處在一個非常尷尬的地步:一方面需要系統自身的穩定,一方面需要把自己放在競爭環境中不斷變化;一方面需要留住優秀的人才,一方面又需要不斷地引進新的人才以打破固有的平衡;一方面需要保持競爭優勢,一方面又要超越自己,放棄固有的東西。所以每一家企業組織都面臨著一個全新的現實,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