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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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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他來將這個規則打破好了。於是,他開始慢慢的成為黑暗者的好朋友。

夏洛克·福爾摩斯,他是一個有趣的男人。從很好早之前的時候,金就已經注意到他了。不僅僅是他有著一個高智商,而且還象徵著英國政府的哥哥麥考夫·福爾摩斯。還因為,他好像是他一體的兩面一樣,和他頗為相像。

福爾摩斯身上有一種典型的英國紳士精神,就好像是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的那種禁慾主義,刻板、無趣、喜歡裝牛角尖。

一直以來,他都發現福爾摩斯叫囂著自己是高階段反社會人格,沒有心,不懂得愛。可是金知道他不是,或者說他嗤笑他的說法。因為福爾摩斯絕對不可能是反社會人格,一個以逮捕罪犯為己任的人怎麼可能是反社會?畢竟,他的所作所為是在維護社會的基本的基石:法律。

反社會人格最典型的特點就是對社會規範的無視,一切都從自己的意願出發。所以金自己才覺得自己是一個標準的反社會人格。因為他是諮詢罪犯——一個純粹為了顯示自己的智慧而惡意破壞社會規則的人。

在金看來,福爾摩斯更像是有人格障礙,是心理幼稚。他像是一個十幾歲的青春期少年,用盡一切方法來吸引別人的注意。不管是做什麼事情,非要佔上風,要得到最高程度的注目。這樣的性格很像他,金覺得福爾摩斯就好像是上天賜予他,不讓他在這個世界上無聊的獨特存在。

當然,金這樣覺得是在羅格出現之前。

在一開始的時候,只不過將羅格當成一個可有可無的存在而已。在金看來,他就是一個福爾摩斯的陪襯,就好像是那個華生一樣。不過,在見到他的時候,金卻不這樣想了。因為他對羅格產生了興趣。畢竟,他從來都沒有見過自己這樣的人,看起來是這樣的世界格格不入。金從來都不相信什麼緣分之類的話,他只相信自己。但是在見到了羅格之後,他有了一瞬間的不確定,因為這個人和他實在是太相配,兩個人同樣是那麼的不同於世界。雖然一個是身體,一個是心靈。

他來找自己了。雖然看起來只不過是因為自己恰巧是他看到了一個同類。不過這沒有關係,金自己從來都是男女不忌的,所以,對於這樣投懷送抱的人兒,他只是心裡笑一笑就接受了。或者說,他很是自然的誘導了他。他一夜很美妙。金覺得自己進·入到他的身體的時候,感覺到了無與倫比的爽·快。不過他也沒有在多想什麼。男人永遠都是吃完就走的動物,金自己也是不例外,在享受完之後,管吃不管理的走掉了。

再見面的時候,是金精心準備的場面,他覺得,自己這樣一個反派角色,應該有一個帥氣的出場才行。於是,在泳池那裡,金非常隆重的出場了。而且,還將自己覺得是對手的福爾摩斯逼上了絕路。是的,就是絕路!那個時候得金其實只要一聲令下,那麼福爾摩斯和他的男朋友,可愛的華生就全都會下地獄……或者是上天堂?

不過,令金沒有想到的是,羅格在那個事後的動作,至今,金還記得那個時候羅格威脅他的時候的表情。金從來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是受虐狂的體質。他看著羅格驕傲的好像是一隻孔雀一樣用手槍指著他,然後威脅他。金心中帶著一種自己也不知道的感覺。未知的永遠是最吸引人的,不過不得不說,在那個時候,金他真的動心了。

金承認,就算是那個時候艾德勒沒有打電話來,金也會住手的。畢竟,令他感興趣的事情,太過快速的消失也是很困擾的。所以他順理成章的放過了他們。

隨著時間的流逝,金忽然發現,他的注意力開始改變了從一開始的福爾摩斯,慢慢的改變到了羅格身上。每一個人身上都有一種氣質,或者是高貴或者是活潑,而羅格身上,金感受到的是一種矛盾。那是一種感覺,他矛盾的讓人感覺不像是一個開放的美國人,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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