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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普通不過的東西卻能一次又一次的帶給她驚喜,他滿足。
現實總是和理想有差距的。他在現實的逆境中成長,她在理想的天空中翱翔。他們雖有緣卻無份,雖相愛卻只能遙遙相望。平日裡,他們稱兄道妹,逛街時又形同情侶,有人稱此為“藍顏知己”,也正是因為對方的存在,他們再也不肯相信男女間會有什麼純潔的友誼。
他問她:“你喜歡我嗎?”並非他想證明喜歡與愛的區別,而是她避諱的,否認的,他一概不提。惟獨這次,臨走前,他毫無保留的說了句“永遠愛你”。儘管她不敢想象“永遠”有多遠,但從他緊鎖的眉宇間和深邃的眼神裡,她看到了這份堅定的信念,他的一句“等我回來”即給了她極大的精神鼓舞。“寶貝,這段時間照顧好自己,答應我”“記得按時吃飯”“我會永遠喜歡你”……儘管她動員全身的細胞也想不出他們的將來會怎樣,但這注定是一個沒有結局的故事。而這偷來的美好將一直延續下去,直到他們頭髮花白,牙齒掉光,攜手商量著要不要走奈何橋,願不願品孟婆湯之時,一定會為今生的相知留戀,誰又那麼狠心肯放棄這最美好的東西呢?
究竟她對他抱什麼態度,她自己也說不出清。見了,深感愧疚;不見,憂心忡忡。她不敢承認自己愛上了他,畢竟,從社會倫理而言,她已無這個權利,而捫心自問呢?她又能否徹底把他從心中拿走呢?這樣一份感情又該如何形容呢?
作為人類,就有著比動物強的多的優勢。責任感是必不可少的,可作為人類真的值得驕傲嗎?做一條天真活潑的小魚、一隻自由自在的小蝦難道不好嗎?有人說,人的命運可以由自己把握,可真正能把握的又有多少呢?
她發誓,她會深藏著內心深處的那份愛,來換取他一生的幸福。
………【第四十章 第七雙鞋】………
昨晚,她長期蹲守的那家網店掛出了上新預覽,她對那雙尖頭半靴長草得不行,怕她家網速慢錯過了,說好今天來我家。
11點才開拍,你也太性急了吧。我只好趕緊起床,扭頭看了一眼那鞋的長相,果然,跟她前一段買的另一雙十分類似,而這一雙更貴。面對我不解的眼神,她不屑地說,你看清楚了,這雙是樽跟,那雙是方跟,尤其重要的,這雙的側面有塊亮皮裝飾,跟我那條裙子是絕配。
我確實看不出那兩雙鞋有多明顯的區別,我更不理解,為了兩週後的舊情人相見,這麼離譜地置辦行頭,有必要嗎?
張愛玲說,沒有一場愛情不千瘡百孔。而她和他,完整地詮釋了這一論斷。
他是我實習那會兒的指導老師,一位年長我們不少的離婚男人。如果我知道聰慧明麗的她,居然會與這樣一個處處留情的老浪子一見鍾情,我絕不會帶她參加單位的聚會。
她放棄了自己熱愛的銷售改做內勤,只因為他說過,女人做銷售,還不就是招蜂引蝶、出賣色相?
她容忍他一次次出軌,並拿從他那兒學來的爛藉口搪塞我,什麼男人的逢場作戲其實也很痛苦,什麼她還是不能讓他對婚姻再度恢復信心,諸如此類。
某天,她居然在MSN上問我,剛做了節育手術的黑貝如何護理?要知道,她從來都不喜歡任何動物,尤其怕大狗。在我的追問下,她才招認,他最愛的就是猛犬,好不容易剛得來一隻。
在她的部落格裡,我看到她寫他出差時每天算著時間給她電話,會說一些情話。比如,現在要開會了,可我想著你,待會兒說錯話怎麼辦?該不該罰你?比如,巴黎正在下雨,我的思念跟雨一樣細密悠長……
我在她的字跡、他的言語裡發呆,終於理解,從來都崇尚獨立自強、很有些男孩兒氣的她,居然會違背自己的好惡做出如此大的改變。
也許分離時的甜蜜,終究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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