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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你把最心愛的東西現給別人看,結果對方卻告訴你說,“沒什麼嘛”的心情是一樣的。
不巧的是,她元大小姐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見不得別人拿那種受傷小狗似可憐兮兮的眼神看她。每當別人那麼做時,不管錯在不在她,都會讓她覺得很內疚。
因此,當她看見管理員伯伯居然露出那樣的表情時,各位也就不難猜測她接下來會說出什麼樣的話了。
“我是說,我怕我工作太忙沒時間看。”她連忙堆起笑,想要彌補自己犯下的錯。“如果你不怕我借很久,我就帶回去慢慢看好了。”
“沒關係啦。”老伯伯終於重展笑容。“我家裡有好多本,這本你就拿回去慢慢看吧!”
第二章
帶著警衛伯伯借她的書,在等電梯百般無聊之際,元秀娟開始研究了起來。
她這個人看書有怪癖,喜歡先研究書皮、封面、作者資料和後頭的版權頁,徹底地瞭解有關這本書的各項資訊之後,才開始看裡頭的內文。
這個習慣是受了她某個戀書成癖的好友影響。據好友所說,這是一種“虔誠的膜拜過程”,代表對一本書的重視。她倒是沒有什麼特殊想法,只是在耳濡目染之下養成的習慣罷了。
這本書的書名叫《永恆》,書名通常是具有一定的指標意義的,用來做為一種象徵,象徵書中的某個主題。
而在這本書中,它被用來象徵男主角的愛情。
一本名為《永恆》的書,一個痴心男子與一個完美女人的故事,最後女人走了,永不回頭,只留下男人痴心等候……
簡單地說,這是一本有關愛情的文學作品。差別只在它的結局並不美滿,違背了“愛情至上”和“從今以後,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這兩項原則罷了。
她快速地把一堆推薦的序文看完,裡頭全是歌功頌德之聲。
說的不外乎是這本書有多麼多麼地好看,裡頭的人物和情節又是多麼多麼地撼動人心,接著一定不忘補充一句:“像這種好書實在非常難得,值得你買回家收藏並細細品味。”
難道都沒有新鮮一點的辭嗎?
如果一本書真的好到讓人愛不釋手,根本毋須他們振聲疾呼,自然會有人買回去拜讀;若是這本書爛得讓人連翻都不想翻,難道會因為看了這些不知道是真心還是出自客套的讚美就把錢掏出來砸嗎?
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冤大頭已經不多了。
這個時候,電梯來了,她走進電梯裡,按了樓層按鍵後,就靠著門繼續翻看手中的小說。
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是這的確是一本引人入勝的書,當她翻開故事的第一章,讀了第一行之後,就再也無法把視線從那些文字裡移開。
因此,當她聽到“當”的一聲時,她並沒有抬頭,直接就捧著小說走了出去。
也因為這樣,所以她並沒有發現門外有人,於是便結結實實地和那個人撞個滿懷。
“痛,痛!痛!”
她撫著額頭往後退,手中的小說在經過兩個人身體的擠壓之後,掉到地下,有幾頁形成了大大的摺痕。
當她看見那本今天才剛借來的小說居然慘遭如此下場時,馬上忘記了自己的皮肉痛,連忙拾起小說,企圖將它恢復原狀。
天啊!這可是跟別人借來的啊!要是讓老伯知道她這麼糟蹋他心愛的書寶寶,一定會難過死的。
想起管理員老伯不捨、難過的表情,她更是拼了命地用手企圖撫平那些摺痕,一下子又是壓又是吹的,幾乎用盡所有方法,但是毀了就是毀了,這本書再也不可能日復它原來嶄新的樣子。
她跌坐在地上,兩眉緊皺。
“完了……”算了,乾脆買一本新的還老伯伯吧,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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