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2/5 頁)
發上看著她,露出微笑時,愛麗絲·桑德森忘記了心中的顧慮——若能稱之為顧慮的話。沒錯,亞瑟腦子聰明,身體結實。更重要的是,他笑容迷人。
“喝點酒吧?”她說,走進了她的小廚房。
“好啊。你有什麼就喝什麼。”
“唔,兩個大人,週末逃班,真有意思。我喜歡這樣。”
“我們天生狂野嘛。”他開玩笑說。
窗外,街的對面是一排排刷了油漆的天然褐砂石房屋。此外,還能看到曼哈頓的一部分天際線。在這個舒適宜人的春天的週末,遠遠望去霧濛濛的。一陣微風拂來,如此清新的空氣,對這個城市來說實屬難得。街上方的一家義大利餐館裡的大蒜和牛至的香味也隨風而入。這是他們最喜歡的一種菜餚。自從幾個星期前在蘇荷區的品酒會上認識後,他們就發現彼此擁有諸多共同之處,而這只是其中之一。4月末的一天,愛麗絲站在大約40個人的人群中,聆聽一名斟酒侍者講解歐洲葡萄酒時,她聽到一位男子在詢問某種品牌的西班牙紅葡萄酒。
她輕輕地笑出了聲。那種酒她倒是有一盒(不,現在已經所剩不多了),是一個不出名的葡萄園釀造的。或許並不是最上乘的西班牙里奧哈葡萄酒,卻別有一番滋味:深情的回憶的香氣。在西班牙逗留的那個星期,她和她的法國情人喝掉了一大半。對於一個與男友分手不久、將近30歲的女人來說,這是一種完美的曖昧關係。假期的縱情享樂是激情熱烈的,當然也註定不能長久,這樣反而更好。
愛麗絲探過身子,想看看提到這種酒的人是誰。原來是個身穿西服、沒有明顯特徵的人。幾杯特色精選酒品下肚後,她變得膽大了。她歪歪斜斜地抄起一盤手抓小吃,穿過房間,去問他為什麼對那種酒感興趣。
他解釋說,幾年前他和一位前女友去西班牙旅行時,就愛上了那種葡萄酒。他們坐在桌前,聊了一會兒。她愛吃的東西,愛做的運動,亞瑟好像也喜歡。他們都慢跑,每天早上都要在收費高昂的健身俱樂部鍛鍊一個小時。“不過,”他說,“我只穿最便宜的彭尼短褲和T恤,不穿帶設計師標籤的垃圾衣服……”說到這裡,他覺得自己可能冒犯了她,不由得紅了臉。
她卻笑了。運動衣她也是買便宜貨(她所謂的便宜貨就是在回新澤西探訪家人時,買塔吉特百貨公司的衣服)。她怕留給對方的印象太盛氣凌人,就打住沒說出來。他們玩起了都市裡流行的約會遊戲:我們的共同之處。他們品評了各家餐館,交換了對電視劇《抑制熱情》的看法,抱怨各自的怯弱。
之後,他們一次又一次地約會。亞瑟很有趣,也很殷勤。有時他略顯拘謹、靦腆,還有點孤寂,她覺得是那次分手給他的打擊太大,畢竟他已經和從事時裝業的前女友交往很久了。再加上他是曼哈頓的一個生意人,工作日程也讓他精疲力竭,幾乎沒有閒暇。
這又能怎樣?
他還稱不上是自己的男朋友。但是能與他共度時光也不錯,遠不及他的人還多著呢!在最近的一次約會中,他們接了吻。她明白了那微弱的咻咻聲意味著什麼。對,沒錯,是默契。或許今晚就能見證這份默契到底有多深。她注意到亞瑟在偷窺她穿的粉紅色緊身衣,那是她專門為這次約會在波道夫精品店買的。愛麗絲還在臥室裡做了一些準備工作,以防兩人熱吻後會發生些什麼。
這時,那種隱隱的不安和對蜘蛛的恐慌再次襲上心頭。
是什麼讓她心煩呢?
愛麗絲猜想,或許只是早些時候一個郵遞員給她送包裹時,那種令人不快的感覺尚未完全消退。他光頭,濃眉,一身煙味,操著濃重的東歐口音。她在包裹單上簽字時,他把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後向她要杯水喝,明顯是調情嘛。她很不情願地把水遞給他時,發現他正站在起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