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明碼標價(第2/2 頁)
那偏妾不是這麼看的。
無心插柳柳成蔭?
用這句話來解釋,或許不準確。
反倒像是地球的開發商和拆遷戶。
開發商拿了一麻袋錢給了拆遷戶,佔了地。
原本貧困的拆遷戶喜極而泣,對開發商感恩戴德。
而開發商拿了地,建了商業街,得了幾百麻袋的錢。
開發商是不會在乎拆遷戶的,更別談是“幫”。
陳默也不在乎那偏妾,提水桶,也不是“幫”。
只是對於偏妾來說,陳默的確“給了一麻袋錢”。
陳默自然不會去解釋這場小小的誤會。
太浪費時間,也浪費口舌。
進到屋中,應無常看陳默的眼神,有著根本就遮掩不了的殺氣。
陳默倒是淡然,從懷中拿出紅顏參。
“之前的事,是在下不對。”
很多時候,低頭不是軟弱,不是屈服,只是達到目的的手段罷了。
陳默不會去扯什麼強者的傲骨,他至始至終都不會自我定義為強者。
當人開始根據自己的本事和地位,認可自己已經是強者了之後,基本也就成了井底之蛙,很難再往上爬了。
再者說,通脈,算個屁的強者。
連凝元境的張懷玉,現在都跟條喪家犬一樣躲在酒窖裡。
真正的強者,不需要自我認定,需要的,只是往上爬的毅力,和對自己不足的審視。
陳默的服軟,沒有讓應無常的殺意減少半分。
陳默:“你若有計劃,說,若在下覺得可行,便配合,若不可行,在下會說。”
簡而言之,陳默是表達自己不會像上次一樣一言不合就離開,還順帶把他應無常給坑了一頓。
應無常冷笑:“我這傷,你佔了七成功勞。”
陳默:“所以我拿來了藥。”
應無常:“你夜襲了良家女子時候丟了點錢,就能算什麼都沒做過?”
陳默:“如果不能算,那只是代表給的錢不夠多,多給些就是。”
應無常:“”
陳默歪曲了應無常的提問,他豈能不明白覆水難收之理?
做了就是做了,人在做,天在看,證據會留在它該在的地方,一切都不可能是“什麼都沒做”。
但眼下,跟魔講道理?
這不腦子生了鏽麼?
跟魔打交道,一味順從,只配被魔拿來當狗。
能讓魔心甘情願辦事的,要麼用計,要麼用利。
所以雖然有張懷玉的囑託在先,陳默依舊覺得要保持自己的強勢。
便想了說辭直接回懟過去。
看應無常吃癟,陳默卻一點也不擔心應無常會發怒。
“我倒是有個法子,可殺乘靈子。”
就憑這一句話,陳默就可以拿捏住應無常。
應無常什麼都可以拒絕,唯獨不可能拒絕的就是讓乘靈子死。
為此,他可以不顧自己的性命,因為他的命,早隨著受辱跳河的親妹妹,一起死了。
留下這副軀殼,就是為了復仇。
應無常的神色依舊殺氣凜然,但陳默已經感受到,這殺氣,不是衝著他來的。
“什麼法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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