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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你說的,也有一些道理。我們就直接說已經發生的事,好不好?”
“唉,已經發生的,有一些是我不好。走到這一步,我也不想標榜那都是為了你好。我還是為自己考慮了不少的。我都是這個年紀的人了,你知道,我一直想要個孩子,現在都有些晚了。”
玲姐想要個孩子的事,她以前也對我談起過。她還沒離婚的時候,在同一個月,她發現自己有了身孕,丈夫有了外遇。她悄悄去醫院做了流產手術,然後開始了漫長的夫妻冷戰。這天晚上她又舊話重提,讓我又感覺到了那種曾經有過的心疼。我抱緊了她,她的身體溫暖柔軟,肚子輕輕起伏,呼吸的氣息吹在了我的頸子上。我能意識到我抱著的是一條生命,一條需要也有權延續生命的生命。
我說:“這事是不能再拖了,我們還是趕緊去登記吧。”
以前談起生孩子的事時,我沒表過態,因為我還沒到我所在的區規定的結婚年齡(男方22歲)。
玲姐動了一下,說:“不要說傻話了,我怎麼能嫁給你?”
“怎麼不能?法律規定我們不能結婚生孩子嗎?”
“你知道這不關法律的事。你也從來不為我想想。”
“有什麼好多想的。在我眼裡簡單得很,我們像大多數人一樣,遵紀,守法,結婚,生孩子。”
“又在說傻話了。”
“看看,我一說這些,就是傻話。我不說這些,你又說我不為你著想。你到底要我怎麼樣啊?”
我拉亮了燈,坐了起來。玲姐把我拉了下去,抱在她懷裡。 她輕輕摸著我的頭髮,不停地嘆著氣。
“天兒,你別這樣任性好不好?你才22歲,你還是走你自己的路去好不好?我這真是為了你好,為了我好。我知道這些日子你心裡不好受,我也不好受。我不好受,只能怪我自己,你不好受,也應該怪我。你要發脾氣,你就發吧,只要你覺得好受一些。”
我又坐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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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不想發脾氣,只想要一句痛快話:你是不是一定要跟我分手,要嫁給那個姓易的?”
“你,你一定要這麼說,我也沒辦法。我不跟你說了。”
“你是不好意思說了吧?要不要我幫你說出來?你幹嘛不直接說你就是變心了呢?”
“我沒有。跟老易的事情一直想跟你說,一直不知道怎麼說,所以就拖下來了。早知道你要這麼說,還不如干脆讓你覺得我變心了算了。”
“沒有變心啊?真的啊?那我們還爭什麼?下次那個姓易的還敢來找你,惹毛了我,哪一隻腳先進門我就把那一隻腳剁了!”
“你就會胡來。你就會說這樣的氣話。你不是說要遵紀守法嗎?人家老易也是有這個權利的。”
“那好。公平競爭。劃下道兒來吧。”
“劃下什麼道兒來?”
“文比還是武比?什麼條件?多長時間?讓我跟老易過過招。”
“你不要這麼固執和胡鬧好不好?”
“你要我就這樣放手?我怎麼會甘心?”
“唉,我就知道會這樣。算了算了,不說了,睡吧。”
“我不困。要睡你自己睡。”
接下來玲姐只好也坐起來,陪著我說話。說不得,我只好繼續嚇一嚇她,告訴她我是不會善罷干休的。具體要怎樣,我沒有說,讓她自己去想。她眼睛轉了轉,好像是有點給嚇著了。她答應再想一想,暫時不跟老易結婚。接著要求我不得在外人面前胡鬧,繼續當她的“表弟”。我忙不迭地答應了。在那一刻,我覺得只要她暫時不跟老易結婚,要我幹什麼我都會答應。只要爭取了時間,就不怕不發生變數。我知道她這一招使的很可能是緩兵之計,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