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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這樣,我就從“責任情境”中解脫了出來。
智慧的人把冰冷的現實當作一種生活現象來接受,愚昧的人把微小的生活現象當作難以逾越的生存現實。
大多數人都生活生存在生命的表面,關注著社會、現實和自身的生活,好像這些就是生命的全部了。而所謂意義和價值也只限於社會和現實的層面,即使死亡也是社會和現實意義上的死亡。
我們每個人都沉在生活的夢裡,我們每天都在生活,我們不僅在生活,而且還在盤算著生活。生活是感官的事,也是腦子的事,在“思想”中有著更為豐富的生活。
隨意一想(之四)
人類所有的評價都只是一種評價,並不具有自在的效用。但人類要引導自己,給自己一個方向。他就要把這些評價當成一種絕對命令。
真理是不能一眼看透的,人們只能大致把握真理,而不能準確把握真理,真理是最容易從人們手中溜走的東西。
每個人隨著經驗積累和閱歷的增加,都會形成某種對事物較為固定的看法,這其中一部分是真理,一部分是偏見。誰也不敢擔保自己沒有偏見,也許在你自認為正確的觀點中,就含有很深的偏見。它先入為主的對事物作出片面的,不正確的判斷,並且固守這種判斷。
偏見的形成與個人經歷分不開,當人有了某種特殊的或不特殊的經歷後,在形成對事物客觀正確的看法的同時,也會形成某些主觀錯誤的看法。這些看法具有很強的個人色彩,雖具有理性的表面,卻不具有理性的實質。這裡,偏見與真理同時形成,個人的部分形成偏見,理性的部分形成真理。
人的目光類似一種波,具有一定的能量,傳達給被觀者,會產生相應的感覺和反應。不同的波長、頻率。代表著不同的情緒及情緒強度。散漫觀看時,目光所釋放出的能量最弱,注意盯視時,能量最強,並能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頂點,使被觀看者產生“電擊”的感覺。
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候,會釋放出不同的目光能量,喜歡說話看人的人,他不會產生銳利的錐子一樣的目光。
一切事物在未到來前都是複雜的,重大的。一切事物到來之後都是簡單的,平常的。
有時候,用正當的手段做不到的,用不正當的手段卻能做到。正當的東西總是教條的、刻板的、循規蹈矩的,而不正當的東西卻常常是靈活的,多種多樣的。
聲名欲是文明社會的東西,原始社會就不會有人想到要出名。
人的內心世界應當大於物質世界,應當高於物質世界,應當包蘊物質世界,而不應蜷縮於物質世界的一角。
人的一切主動地努力都是被動,
法律需要權衡,判斷,力求達到公允,它最後的判決註定了不會讓任何一方完全滿意或完全不滿意。
對個人來講,每個時代都是特殊的,對時代來講,每個人都是相同和相似的。
光明是現象,陰暗是本質。
每天的太陽都是新的,但也是舊的,而且更其舊下去。
世上的一切都是必然的,但落到每個人身上就是偶然。
宗教是一種哲學,哲學也是一種宗教,所不同的只是宗教是人的神化,哲學是神的人化。
人相信什麼是真實的,那麼這種東西就是真實的,不管他在別人看來是多麼虛幻。每個人都有權相信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非真實。
成熟只是孩子對大人的一種看法,沒有一個人會時時覺得自己是個成熟的人,倒在更多的時候,在自己和別人身上發現難以克服的孩子的弱點。
人的身體有極限,精神也有它的極限。人會慢慢從這個極限降下來,衝破它,人就會走向毀滅。
始終保持一種心境,時光對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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