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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團支部書記,被子晴拒絕了。就在今天上午,李徵來找過她,想拉她加入學生會,子晴也沒答應。
雪梅聽了,有些著急了:“這多好的機會呀,多少人求都求不來,就被你這樣白白浪費了,你都快氣死我了!做個幹部,從任何方面講,都是有百利無一害的。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擠破腦袋,不惜耍陰謀詭計,就是為了得到某個職位!”
子晴笑了笑說道:“雪梅,你明明知道我是一個清心寡慾,對權力沒有一點慾望的人,你就不要再勉強我了。”
雪梅還在接著嘮叨:“你也不想想,你是班上學習最好,長得最漂亮的女生,這勢必會招來其他女生的羨慕嫉妒恨,她們說不定會聯合起來欺負你。做個幹部多好,手上有權,就能保護你自己。再說了,建哲現在跑到教育學院去了,他可不能隨時隨地保護你了!”
說到建哲,雪梅不由得嘆了口氣,雪瑩說得一點沒錯:襄王有意,神女無夢。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看出建哲對你的心,惟獨你姜子晴感覺不到。你倆的這層紙如果捅破了,又該如何收場。
才入學沒幾天,建哲立馬炙手可熱,各個文體俱樂部爭相邀請他加入。
“子晴,等你腳好了,和我一起加入足球俱樂部吧!”
體育俱樂部裡,子晴唯一感興趣的也就是足球了。
“我們拉雪梅一起加入吧!”子晴提議。
建哲一個勁地衝雪梅眨眼睛,雪梅能讀懂建哲的意思,他希望能和子晴單獨相處。雪梅本來就不喜歡足球,於是就說:“子晴,我就不要加入了,我旁觀。”
子晴有些失望,但她也知道,雪梅是真的不喜歡足球,也就不強人所難了。
扭傷腳後的日子並沒有像子晴預想的那麼難受。雪梅除了上課,其餘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陪她了。姐姐給她把吃的安排的妥妥當當。建哲到了週末會來請她們看電影。
子晴對雪梅說:“你看,我們每次都是三人行,謠言不攻自破!”
雪梅心想:“傻丫頭,我不就充當了你倆的電動泡嗎?至少在建哲心裡,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大電燈泡。算了,我還是不要明說了,就看建哲能憋到啥時候。”
有一次,雪梅問建哲,為什麼不告訴子晴他的心,為什麼每次都拉她作電燈泡?
建哲一反常態,不再嘻皮笑臉,而是帶著一些無奈說:“你以為我不想說呀,可我不能。那麼多年了,如果我向她表白了,而她拒絕了我,到時候,我們連好朋友都做不成。如果見不到子晴,我不知道自己會怎麼樣!她能象現在這樣,在我身邊笑,在我身邊哭,就足夠了!”
“痴情如建哲。” 雪梅忽然對建哲刮目相看了。
作者有話要說:
☆、秘密
那是東赫十三歲那年,為了讓自己學會獨立生活,他轉學來到了清一。那天,他碰到了一個女孩,‘那天’也因此在他的生命中變得很重要。
他看到有幾個男孩子搶了女孩的書包,拋來拋去,女孩在一旁又急又惱。好美的女子,就如同從畫中走出來一般。又怎麼會有人忍心欺負這樣的一個女生?
東赫注意到,那個領頭的大個子男生並沒有參與甩書包的行動,他就那樣一動不動地盯著那著急的女孩,從那眼神中流露出來的居然不時幸災樂禍,而是一種濃濃的愛意。東赫有些無語,用這樣的方式去引起一個女孩子的注意,用這樣的方式讓女孩跟自己呆在一起,這似乎有些太不擇手段了,真的很讓人無語!
其實他完全可以不管這事,因為他看得出來,這些男生不會真的去傷害眼前的這個女孩。
可不知怎的,在那一刻,他的雙腿竟然不聽他使喚了。東赫放下腳踏車,衝了上去,搶下了書包,還給了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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