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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那瓶古酒的酒齡太長,因為經過了八千年的沉澱,酒精濃度極高,所以薛寶釵也有了一些醉意。
他們吃飯的巨大包間裡,環境高雅,有樂隊在為他們演奏。這些人吹著口琴,拉著二胡,打著快板,敲著銅鑼,還有人揪著自己的鼻子發出各種模擬樂器的聲音,等等等等,總之利用各種樂器或他們自己的身體器官的演奏提高就餐者的興致。立即使這餐飯的檔次提升了不少。
丁逸數了一下,演奏者共有一十二人,全為男性。看他們配合得十分默契,想來組合很久了,於是問道:“你們這個組合的名字叫什麼?”
一十二人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
“哦,似乎聽過,好像還是個獲過獎的組合,聽你們今天這麼一演奏,果然是百聞不如一聽,很是動聽,不錯不錯。”丁逸客套了一句。
“百聞不如一聽?這句話值得商榷,值得商榷。”“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中一個人聽到丁逸說出“百聞不如一聽”這番話出來,插了一句嘴道。
“有什麼值得商榷的?難道我這麼說錯了嗎?”丁逸心有不悅,心說我在這裡消費,哪裡有你這個奏樂的在旁邊插話的道理?但為了顯示自己的涵養,也沒有發怒,只是淡淡地反問道。
“‘聞’不就是‘聽’的意思嗎?‘百聞不如一聽’不也可以說成是‘百聞不如一聞’嗎?這在數學上也說不過去啊。把‘百聞不如一聞’轉化成數學形式,那就是一個不等式:百聞小於一聞,再把不等式左右兩邊的公約數‘聞’給約去,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百小於一。很明顯,百怎麼會小於一呢?所以‘百聞不如一聽’這是不成立的。‘百聞不如一見’這個成語我聽說過,‘百聞不如一聽’倒從沒聽說過,你這麼自編成語,似乎值得商榷……”
“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那個認真的人雄辯地說道。
丁逸大怒。想了想在薛寶釵面前要維持形象,就沒有發作,於是教育他道:“你懂個那種氣體!這裡的‘百聞不如一聽’裡的‘聞’,是聽說的意思,而這裡的‘聽’,是現場聽你演奏音樂的意思。‘百聞不如一聽’,意思就是我有一百次聽說過了你們的名聲,但是印象並不深刻,不如我在現場聽過你們的演奏之後,卻一下子被深深吸引住了。就是說,我聽說你們一百次的名字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沒有在現場聽一次你們的演奏給我留下的印象來得深刻。這裡的‘聞’和‘聽’,難道是一回事嗎?一個是‘聽說’,一個是‘聽演奏’,明明是兩回事嘛,靠,跟我抬槓?有文化嗎?”
那人一聽,仔細想了一下,覺得有理,自己本想賣弄一下,沒想到卻被丁逸堵了回來,不禁很丟面子,不再言聲,面紅耳赤地低下了頭去。
領班過來呵斥那人道:“搞什麼飛機?跟客人辯論什麼?你以為你現在還是在大學生辯論會上獲獎的時候?唯恐別人不知道你參加過辯論會?賣弄什麼!太不像話!扣你下個月獎金!”
那人哭喪著臉,耷拉著頭,不再言語了。
領班跟丁逸解釋道:“這人在進入‘大老爺們兒十二樂坊’之前,曾經是他們學校辯論團的二辯,還獲得了當屆辯論會上的‘最能瞎雞/巴爛扯獎’,所以養成了習慣,什麼事都要和別人辯論一下,這個壞習慣至今未改,今天對不起,又衝撞到了您,實在是不好意思。”
丁逸見有人抬槓,原本氣憤,但知道這人的身份後,見這個曾經的獲獎的二辯受到了嚴厲的批評,又被自己辯駁得啞口無言,心中很是滿意,心想二辯都被自己辯駁得理屈詞窮了,那自己的水平應該遠高於他,排名應該排在他前面,他是二辯,那自己想當然就是大辯了,心情很好,就寬宏大量地說:“算了算了,我也不跟他一般見識,你們也不要扣他下個月獎金了,只要他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