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3/5 頁)
的職位。
可是鎮長父親卻不願意再拿出那麼多錢,而是勸兒子就在鎮上的神殿裡做祭司。反正說來說去談崩了,溫努要的錢家裡一下子確實很難拿出來,於是就拉著哥哥蓋伊去酒館裡喝酒,發洩鬱悶的情緒。
結果在酒館裡卻看見了阿蒙與尹南娜,獲知阿蒙身上竟然有一筆巨資,他們就動了心思。人喝多了膽子也會變大,竟然想做謀財害命的勾當,兄弟倆一商量,決定財錢歸弟弟,那美豔絕倫的女奴就歸哥哥。
兄弟倆主意已定,就帶著三名健壯的僕人拿著武器出了鎮子,他們走的比阿蒙快,抄近道將阿蒙堵在了這裡。
僕人沒喝酒,又是第一次幹這種罪惡的勾當,難免有些膽怯。阿蒙一提神術師,那個叫漢森姆的僕人就以為他認出溫努了,蘇美爾鎮只有溫努一名神術師,名字都不用提大家就知道是誰。蓋伊呵斥了慌亂的僕人,已經等著阿蒙主動跪下求饒了。
“現在就帶著武器離開,我選擇寬恕你們!”阿蒙突然冷冷的說了一句讓眾人誰也沒有想到的話,聲音中有莫名的威嚴,像一位高貴的祭司或者說簡直就像一位神靈。
別看阿蒙年紀不大,可是嚴肅的時候非常威嚴,這種氣質是在不知不覺中養成的,別忘了他在穴居野人部落裡一直被奉為神靈。阿蒙自己倒不喜歡擺譜,但他身邊那隻貓架子可比誰都大,天天看著薛定諤還能學不會嗎?
溫努和蓋伊都吃了一驚,甚至有瞬間的錯覺——阿蒙好似一位微服私訪的王公,他們隨即又覺得這種錯覺很可笑,有哪位王公大人會穿著草鞋走夜路呢?
蓋伊哈哈大笑,這笑聲彷彿是在為自己壯膽,提劍迎了上來道:“外鄉人,你這是找死!根據巴倫王國法典第十八條規定,盜賣或拐騙他人之奴隸,平民將被賜予死刑!在這裡,就讓我來執行吧。”
阿蒙怕他傷到尹南娜,也不想等人都圍上來再動手,向前一縱步揮起手裡的鐵枝法杖就打了過去,目標的是蓋伊的肩頭。阿蒙的法杖看上去就是一根普通的樹枝,揮動的時候也是輕飄飄的絲毫沒有異狀。
蓋伊滿臉嘲笑之色,他的劍雖然不是最好的馬革鋼,但也是鋒利的精鐵打造,花了他十五個銀幣呢!這外鄉人居然用一根樹枝來攻擊他,蓋伊也許是為了炫耀,突然大喝一聲雙手持劍發力,斜斬向揮來的“樹枝”,想把阿蒙連著樹枝帶人一劍斬為兩段。
他用的力量可真不小,這一劍足可以劈斷一棵樹,更別提一根不起眼的枯枝了。可是劍斬在樹枝上卻發出了金屬碰撞的聲音,夜色昏暗中劃出耀眼的火星,一聲刺耳的震響,那支細長的精鐵劍竟然被生生打斷。
已經變形的半截劍尖飛了出去,帶著劍柄的另外半截也脫手落地,蓋伊的虎口都震裂了。阿蒙的“樹枝”擊在劍上看上去輕飄飄的,卻帶著一種衝擊力與奇異的震顫,發散的衝擊波直往身體裡鑽,蓋伊的半邊身子都麻了,嗓子想喊都喊不出來聲。
阿蒙的法杖打斷精鐵長劍,似沒有受到任何阻礙和影響,繼續前揮點在蓋伊右肩窩處,發出了幾不可聽聞的“噗”的一聲輕響,沒有血肉橫飛的場面,蓋伊卻身體一軟委頓在地。他是一名二級武士,而阿蒙用的是幾級武士的力量卻看不出來,這是都克鎮的礦工技藝,只不過此刻不是用大錘而是用鐵杖,敲的也不是礦核。
阿蒙放倒蓋伊就是一擊而已,這一擊卻體現了速度、力量、敏捷、準確的完美結合。他並不精通武技,也沒人能教他戰場上的各種格鬥技巧,他在穴居野人部落練習體術時也會去打獵,什麼樣的猛獸都見過。與猛獸格鬥可沒有那麼多花樣,出手都講究簡單有效,而且阿蒙都是抓活的,從不當場格殺一隻野獸,這比殺死野獸要難得多。
阿蒙有這個習慣,一方面是因為活的野獸帶回村落裡,可以隨時宰殺吃新鮮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