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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的猜測。眼前這個燃燒著沸騰血液的人形怪物正是血靈惡魔。
聚齊大陣所需的血魄數量至少要六個方可運轉,要想效果達到最佳,則需要三十個血魄。如果擊殺的血靈十分強大,擁有十級以上力量威能的話,那麼六個這樣的極品血魄便可滿足聚氣大陣的血魄能量所需。眼前這個血靈從散發的氣息來看,應在七到八級左右,想來不會太難對付。
男爵暗地裡招呼一聲,兩殭屍以及一人一獸猛地撲了上去。紫電、爪影、蠍尾、崇高的血色之力、刀光一股腦子地轟向那個血靈所在方向。
血靈作為眾多惡魔中反應極其靈敏的一個種族,幾乎在阿倫這邊的攻擊所洩露出的力量氣息同時就已經感應到了,並且以閃電般的靈敏速度反擊。只是,一個七級的普通血靈面對四個比自己強大的敵人,所做的反擊只是徒勞罷了。一個合擊之後,血靈身上燃燒著的火紅血液漸漸冷卻了下來,逐漸變成好似被一股寒流入體般凝固,只聽到砰的一聲脆響,原本猶如火燒般沸騰的人形血靈一下子就像一塊被外力擊碎的寒冰一樣崩裂成一塊塊的凝固血液。
“主人,這就是血魄。任何一個血靈在死後,它的靈魂就會受到靈魂之神的詛咒凝固成一塊實質的血色精魄。”見多識廣的老殭屍右手掌輕輕一揚,一塊血紅色的通透血魄從散落在地的一堆血塊中緩緩升起,落入到阿倫手中。
血魄入手溫暖而不熾熱,阿倫不解道:“詛咒?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傳說血靈原本是一個類人生物種族,他們百萬年來都信奉靈魂之神。後來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該種族背叛了靈魂之神,靈魂之神在隕落時詛咒了他們,也就成了現在這個樣子了。我在俄克拉荷馬呆了數千年,這些也是聽其他一些惡魔說來的。”老殭屍似乎對詞語的運用已經有點嫻熟了,如今靈魂層面的交流速度比起之前要快上許多。
“原來血靈以前並非是惡魔,只是被詛咒後墮落了!靈魂之神?桀桀,一個隕落的神明,如若是能得到他的一絲神力,那對自己的威能提升可是很有好處啊。”
想歸想,不過阿倫並不奢望自己真的有這種狗屎運。現在該做什麼還得做什麼。將那塊通透晶瑩的血魄放入儲物戒指後,阿倫的小隊繼續上路。隨著不斷深入火焰咆哮山脈,遇到的血靈也愈來愈多,愈來愈強大。
“主人,火晶石據說在山脈的中部偏南一帶可以挖掘,不過傳說那裡有強大的血靈守護火晶石礦脈。”悠長的歲月讓老殭屍的記憶有點不好使,不過還是及時地想起了幾百年前某位強大的亡靈領主跟自己提及到的一些有用資訊。
富貴險中求,唯唯諾諾不敢冒上一點風險必然一事無成。已經來到了山脈中部一帶,阿倫怎麼可能空手而回。他檢查了一下儲物戒指中的血魄數量已經採集到了四十二塊,運轉一次聚氣大陣所需的血魄數量是足夠了,可第二次,第四次,第…………,這還遠遠不夠。況且作為一種中級材料,血魄的應用範圍應該不小,採集多一點總是沒有壞處的。
從俄克拉荷馬外圍進入到火焰咆哮山脈,途中經過大小邪惡生物領地數十個。每往返一次就增加一分暴露的風險和生命的危險。能夠一次採集到儘可能多的材料,自然可以將風險降低。
阿倫打定主意,先到礦脈悄悄打量一下,如果守護的血靈的確強大到無法抗衡的地步,那麼就返回。
“主……主人!”忽然,那個一直未曾開過口的八級殭屍僕從透過靈魂層面向阿倫發出了聯絡。
對於這個突破了七級瓶頸,一躍進入八級戰力取代了老殭屍離開後所造成真空位置的殭屍,阿倫對它的印象不錯,而且還能夠因緣際會地和實力不弱的哥革部落扯上了關係,想必是有些手段的。這時見它主動聯絡自己,阿倫心中大喜,忙詢問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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