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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再找你簽約,你讓他們來找我。&rdo;
小月瀾熙又點點頭,半響後才怯生生道:&ldo;謝謝白姐姐,之後的所有的合約我都聽白姐姐的。&rdo;
爭渡拿著這段影片,發微博的時候還特意艾特了月瀾熙:從十四歲到二十二歲,爭渡相伴你走過八年。十四歲的你簽下內衣秀合約,為怕你遭人坑害,八年間經紀人細心幫助你把關所有合同,也許是成了習慣。對於已經成年的你,經紀人卻依舊把你看作十四歲少女,只顧著為你好卻忘記了問你的意願。在這件事上是經紀人做錯了,如果這一個錯誤讓你不開心,有什麼是不能坐下來好好談談的?針對藝人月瀾熙嚴重違反經濟合同,本司不得已做出沉痛決定,將以法律的武器捍衛自身,起訴月瀾熙!要求之賠付公司經濟損失兩億人民幣。
因為爭渡這條微博,本來站月瀾熙的網友又有部分倒戈。
影片裡很清楚,段白事先是有讓月瀾熙看過合同的,十四歲又怎麼樣?十四歲難道就不認識合同上的字了嗎?
月瀾熙倒沒想到段白竟然留著這段影片,她神色漠然地把影片播放了一遍又一遍。
是啊,段白是讓她看清楚合同再簽字,那是為什麼?因為這個根本就不是合同,而是當初爭渡借給月嘉欣的一百萬。
合約裡寫著的是讓月瀾熙免費幫爭渡打五年工,以還這筆帳。
為什麼說她還小,對啊,十四歲的她當然小。這個年齡就算自願和別人發生點關係,也可以告別人一個強/奸罪。爭渡再怎麼三流也不敢讓她去做點什麼,她們等啊等,等到她一成年就迫不及待讓她自己去陪酒拿資源。
月瀾熙又點開影片看了一遍,她知道爭渡放這條影片所為何意,爭渡不可能真的起訴她,那份合同霸王條款意味太足,爭渡根本立不住腳。八年的相處,段白是真的瞭解她。知道她最怕輿論,最怕被別人謾罵,在輿論不再偏向自己時,沒了網友組成的靠山就只能乖乖地去賠這個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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