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頁(第2/2 頁)
無他人,因著無路憑,多賴盛尚書體恤,這才在刑部安家。」
時於歸握著茶杯的手無意識地一動,點了點杯壁,不說話陷入沉思中。春光灑在她白皙的指尖,被赤茶色照應得宛若白玉。
「顧明朝。」時於歸突然抬頭看向對面的顧明朝,她明白顧明朝這話是什麼意思了,直截了當地問道,「你上次說過你破長樂寺一案是因為一個小孩。」
「我之前看過刑部辦案流程,人證皆需簽字畫押及提供路引文憑,上次你和太子哥哥說了之後我特意查過。」時於歸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嘴角露出意味深長的笑來,「這一欄卻是,理由是人證年僅十歲,並無路憑。」
「我有件事情一直想不明白,案卷中,長安市拐賣的人口女子三十,十三四歲的男孩有八個,從未有一個小孩,為什麼會有一個小孩逃出來。十歲是一個很尷尬的年紀,再大一點可以當做一個勞力,再小一點也可以稱呼為幼童,大英正常十歲幼童,大多和了緣差不多大小。」
顧明朝知道她是想明白了,接過她的話,繼續說道:「公主所言不差,阿瞳確實是當年跑出來的小孩,他身量高,面相偏向大英,只要自己不說是隻有十歲的外邦小孩,一般人很難發現他的異常。」
「他的路憑,是沒有,還是被歹人收走了?」時於歸敏銳地問道。
這一點重要,得到官方許可的胡人下一代一出生便是有路憑的,這是小孩在之後生活中的重要保證,很少會有父母不上心到這種地步,而且小孩路憑也可以為異族結親的家庭帶來很多優惠便利。
「阿瞳說自己當時很餓,人販子用一碗麵把他誘惑走了,之後的日子一直過得迷迷糊糊的。在此之前他大病一場,對於他為什麼來到長安城也不知道,怎麼來長安城,有沒有路引他都已經不清楚了。」顧明朝搖了搖頭,神情中頗為心疼。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