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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身上。
那時,這樓下的路兩旁長滿了高大的白楊樹,碧綠的葉子曾經目送我們走過很遠。可是現在,一棵白楊樹也沒了,誰又知道它們是做了人家屋子裡的大梁,還是被孤零零的扔在野外無人憐惜無人愛護,任憑風吹雨打呢?
總之,所有的綠色都沒了。
天空隱隱顯出半個月亮,遠遠地柔柔地注視著我,用冷冷的銀輝將我網住,送給我一個真實的影子,讓我認識一下真實的自己。
呼嘯而過的冷風,你可不可以慢一點走?你可不可以帶著我一起走向無涯的夜空?
我很——冰涼。
………【第四十二章 玫瑰的故事】………
這整個夏天我都不會再去思考。
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熱衷於各類社團活動,馬不停蹄地在烈日下奔走。我知道自己就像一隻瘋狂旋轉的花瓶,決不可有片刻安靜。因為減速或暫停都將意味著無可挽回的粉碎,意味著精神上的全線崩潰。
就這樣面無表情地忙著,信馬由韁地瘦著,日子也就這麼過去了,似乎也沒什麼大礙。只是那盤Nirvana的盒帶一直壓在大摞參考資料下,再也沒有勇氣去聽。
直到一天傍晚走在路上,淬然聽到學校廣播裡在放
《AllApologies》。我手足無措地身陷於一片慘痛而絕望的歌聲中,掙扎不得,一張面孔幽靈般浮現眼前,五官模糊而不確定,恍惚間幻化成那朵綻放於幽藍月光裡的、遙不可及的玫瑰。
北溟,這個名字如同來自朔漠的狂風,吹得我的世界亂了方寸。
第一眼看到北溟的時候,他正對著風,頭髮被微微掀動,而陽光恰到好處地投影在他清秀的臉上,使他看上去像是浮凸於一枚埃及古幣上的、陰鬱的英雄雕像。
那會兒他正在食堂對面賣磁帶,在人群裡站著,表情始終是淡淡的。而他整個人像瑞士最深的湖水那樣發出光彩,一瞬間照亮了我的眼。
我走過去選帶子,立即有驚豔之感——Nirvana。Guns‘N’Roses。theDoorsPinkFloyd。OConnor……吾愛盡收眼底。
忽然他輕輕遞過Nirvana的《UnplayyedInNewYork》,我一驚,不敢抬眼看他,匆匆接過,付錢,逃之天天。
我想也許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人了。
後來才知道他是校樂隊裡的Bass手,文筆不俗,等等。
我在食堂等待北溟的出現。他進來了,他在排隊買菜。他去插隊買飯。我注意到他的表情不是酷,不是冷漠也不是深沉。他穿行在人群之中,不帶一點兒情緒,“仿似一串荒冷的流逝煙花”。
真是令人一見難忘。
“喲,看把你美得……又看見他了吧?”同屋的小漁取笑我。
“一點兒沒錯。”我答。這種女孩,一聽到別人提及某個男生,第一句話必是“帥嗎?”第二句則是“他穿什麼衣服?”我不覺得跟她有什麼好講。
“我可以幫你介紹。不騙你,我認識樂隊的人!你可以寫封信,我託人交給他……”她倒是挺起勁兒的樣子。她的情*始終不能昇華。
“IhelPyou。”講這話時,她看著遠處,一道光迅速閃過她的眼。
我微笑,擰大音量聽P。J。Harveg。她可以幫些什麼?認識他?對他說請愛我並做我男朋友?每天一道兒吃飯一塊兒學習?不不不,我無意於此。
愛情最可悲的是:如果你得到了這個人,不管你當初有多愛他,總有一天,你會嫌棄他。
我不想讓愛情生活的瑣碎和庸常迅速褪去他的光芒,只留“青蓮色和藍色映在即將衰敗的花上”。讀了幾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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