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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最後是跳在櫃子上的聲音,等方歡開啟臺燈,只能看到一道黑影從門上的窗戶口一閃而過,過了一會兒一雙冒著綠光的眼睛從那裡照進來,那隻東西怨恨的看著他,眼中泛著冷光。
方歡撿起拖鞋砸在門上的窗戶上,那雙眼睛才徹底消失,他也鬆了一口氣,這才發現手心裡居然全是冷汗,身體本能的緊張,心跳完全不正常。
經歷了這麼一下,方歡也不敢睡了,他開始瞎想混時間,其實也沒什麼好想的,就是想昨天吃了什麼,來的路上有沒有說錯話之類的日常,完全就是打發時間。
他膽子算大的,一般人早就嚇癱了,屋子都不敢回,不過他到底是經歷過風雨的人,一個人在外面什麼大風大浪都見過,給人刷個馬桶,也給人擦過皮鞋,都是一步一個腳印過來的,也沒什麼好怕的。
只是人在老家,忍不住瞎想,畢竟農村沒有城市那麼好,處處都是路燈,安全感十足。
在農村,你只能看到無數的星星,和無盡的黑暗,方歡還沒有適應這突如其來的黑暗,他需要時間。
長夜漫漫,方歡想了很多,最後還是全部歸於混沌,迷迷糊糊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了。
因為在外面很忙,每天都不夠睡,所以這次他特意囑咐他媽不要叫他起來,熱好飯放那就好。
所以方歡起來的時候菜還是熱的,爸媽都不在,大概去別人家八卦去了。屋裡就剩他一個,他洗好臉,吃好飯覺得無聊,乾脆約幾個哥們一起打牌。
好久不見的哥們還是很有話題的,比如職位,比如工資,再比如,女人。
“方歡,老實交代,找過幾個女朋友?長的怎麼樣?”人多就容易起鬨,男人湊在一起談的最多的還是女人。
方歡笑了笑,主動把手機交出來,“談過幾個,長的也就那樣吧!”
和他最熟的劉洋奪過他的手機,幾個人擠在一起看相簿,“我去,你行啊,找的各個都好看。”
相簿裡存了他好幾任女朋友,他喜歡短髮的女孩,尤其是白面板,杏仁眼,單薄的女孩,幾任女朋友基本上都是這樣的。
“奇怪,怎麼看著這麼眼熟?”劉洋讓出位子給其他人看,“你們看看,是不是很眼熟?”
“真的,好眼熟啊,好像那個那個……就是那個……唉,我忘了。”不止他一個人覺得,其他人也這麼覺得。
方歡心裡咯噔一下,好像有什麼東西碎掉一樣,他奪過手機急匆匆的站起來逃跑,“煙沒有了,我去買菸。”
沒等大家多說幾句,他就已經離開,順便帶上門。
他已經想起照片上的人像誰了,原本以為只是自己的愛好,沒想到竟然全是照著另一個人找的。
他盯著手機上的照片看了很久,每一個都仔仔細細的觀察過,短頭髮,杏仁眼,單薄的身體,和他童年的某個人慢慢重合。
小時候的男孩子都是不懂事,閒手閒腳,尤其是對於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動手動腳都是輕的,動不動扯頭髮,走路的時候故意碰一下,放毛毛蟲惡作劇,基本上每個有喜歡物件的男孩都這麼幹過,當然也有例外。
比如方歡,其實他也扯頭髮,故意碰撞身體接觸,只是他的物件是同樣性別的男孩,那時候小不知道,現在長大了才知道原來他從小就註定了是同性戀。
方歡發現的有點晚,他找了好幾任女朋友都是假小子,後來乾脆找上男人,不過他回來之前把自己喜歡男人的一切都銷燬乾淨了,也沒人發現。
現在仔細想想,他喜歡的男孩更像那個人,都是短頭髮,白面板,杏仁眼,單薄的身體,他似乎對這些情有獨鍾,每次都找一樣的,要不然寧願單身。
他也沒有和他們發生過關係,因為他認為那樣的他們是純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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