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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一走進門廊,他便帶她到書房,生起爐火。
“我們得談談。”他把黑色披風拋在椅背上。
“好。”
亞瑟不耐地迅速解開領巾,任它隨意掛在外套前,開始在房間裡踱步。
“你曾提到他衣服破損的事嗎?”他問。
“沒有,我什麼也沒說。老實說,我完全不想和他談話。”她一顫。“那時候,我一心只想儘快結束那支舞。”
“他對你說話了嗎?”
“完全沒有。”她咬著唇,回想舞廳那一幕。“我覺得他並不想給我將來能認出他的任何線索。”
亞瑟同時脫掉外套及背心,再把衣服丟在獨腳圓桌上。
她深吸口氣,專注地看著爐火。那男人似乎並未發覺他正在她面前寬衣。
鎮定,她想。亞瑟只是想讓自己舒服一些。紳士在家中當然有權這麼做。他的心思顯然全想著謀殺案,而非激情。也不知道他對她的神經造成的影響。
“那表示你可能在別處見過他。”亞瑟說。“他也許怕一開口就會被你認出。”
“對,很有可能。我唯一能肯定的是,我確信以前沒和他跳過舞。”
“你如何確定?”
她望了他一眼。他仍在房裡走來走去,有如籠子裡精力充沛但惴惴不安的獅子。
“很難解釋。”她說。“一開始他穿過人群向我走來時,我還以為是你。”
聽到這句話,亞瑟猛然停步。“你為何會認錯?”
“他穿戴的披風、面具幾乎和你一模一樣。”
“該死。他故意要混淆你,服裝類似絕不只是個巧合。”
她想了想,搖搖頭。“我不覺得。那很可能真的只是巧合,舞會里有許多紳士都穿戴著類似的披風及面具。”
“今晚你曾把其他男人誤認成我嗎?”
他的一針見血令她苦笑。“沒有,真的沒有。只有披風破掉的人,而且只有一下子。”
“你又如何確定那不是我?”
他的語氣怪異,混合了好奇及懷疑,彷佛他問的是另一個問題。在昏暗擁擠的房間裡,你真的認得出我嗎?你有那麼瞭解我嗎……
我可以,她想,但她不可能那樣說。
她想了想要如何告訴他才合理。她當然不能說殺人者的氣味完全不像他的,這種說話太私密、太親暱,也顯示她有多注意他。
“他和你不一樣高。”她只能說。“我和你跳過舞,爵爺。你的肩膀比他高一點,”她可以把頭靠在他的肩上,她依戀地想。“也比較寬。”亞瑟的肩膀肌肉滑順又誘人。“還有,他的手指比你的長。”
亞瑟臉色一暗。“你注意到他的手指?”
“真是的,爵爺。女人對碰觸她的男人都會很注意他的手。男人不會嗎?”
他發出模糊的聲音,有點像“哈”。
“噢,我還注意到兩件事。”她又說。“他左手戴著戒指,穿著黑森靴(譯註:黑森士兵的長靴:黑森是德國西南部一州。黑森士兵穿的長靴,膝前有精緻、優美的飾穗)。”
“城裡有上千個男人都穿黑森靴。”他低聲說,接著又回頭看她,揚起一道黑眉。“你也會留意靴子?”
“我一發現他不是你,就開始猜他是誰。”她望著爐火。“無論他是誰,絕不會是老人。他跳舞的動作時髦而輕鬆,毫不僵硬或遲疑。我保證他不是你叔公那一代的人。”
“這個線索很有用,”他緩緩地說。“我會仔細想想。你還注意到別的事嗎?”
“我不知該怎麼說,但當時我覺得他的行為有些怪異,似乎興奮得異常。”
“他剛殺了人。”亞瑟停在窗前,望著月光下的花園。“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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