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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了。
於是,楊逍心裡亂成了一團,就好像看著愛像手中沙一樣流走,而自己卻越用力越抓不住。
其實,他知道自己有多想她。
好幾次,他甚至半夜把車開到她家樓下,坐在車裡看著她黑漆漆的視窗,一夜無眠。
他學會了吸菸,即使在高中時候大家都吸菸的時候,他也沒有學過。而現在,他覺得他很需要。
只有在煙霧繚繞中,他才覺得那被悔恨、自責、思念折磨得快要崩潰的神經得到了片刻的鬆弛。
見客戶的時候,有人問起他太太,楊逍竟然鬼使神差的說,她很好,他們很好,有她很幸福。
他不想對任何人說他們離婚了。
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愚蠢的弄丟了她,他的依依,那個最愛他的依依,那個傾盡所有愛他的依依,那個認為他好得不得了的依依,變成了他的前妻。
那兩個字,成了楊逍的字典裡,永遠都不想看到,不想聽到的兩個字。
作者有話要說: 各種後悔
可惜,沒有後悔藥
☆、遲到的百合花(修)
自從丁依說了她會忘記,她不接楊逍的電話,也不回他的簡訊,上下班也避開正常時間,以免見到他。
楊逍雖然見不到丁依,但是,思念,並不因為見不到、聽不見、聯絡不上而有所消減。反而,因為他對於自己的感情的明白和正視,使得他對於丁依的思念更加的不可遏制的瘋長。
他走在街上,看到過街的女孩長髮飄飄,就疑心是她,追過去,最後又是失望;路過一個他們一起走過的地方,就會久久的佇立,想著當日他們是如何牽著手說著話,想著想著就會傻笑;
在家裡更糟糕,每次開門,他都感覺她就在廚房裡,馬上就會笑著出來叫他吃飯。晚上他總是睡不著,不停的聽見開門聲,他一次次爬起來跑到客廳,開了燈卻只有一室清冷。
楊逍生命中第一次體會到思念一個人卻看不見的感覺,原來,當你心裡想一個人想到了極致,看山是她,看水是她,看人是她。萬事萬物,都只是她。
而且,令楊逍特別尷尬的是,他似乎只有抱著丁依的睡衣才能睡著,而睡著了,就隔三差五的做夢,都是夢見和丁依。
丁依輕輕的在他耳邊說,“楊逍,拆禮物了。”她的氣息似乎衝入他的血液,於是衝動就變得無法遏制,即使他已經在半夢半醒之間,也控制不住的縱容自己抱著她的睡衣喘息和達到快樂的巔峰。
楊逍漸漸覺得,也許他的身體,比他的心,更早的誠實的面對了他的感情,面對了他對丁依的愛和想念。
自那次見面以後,只有唯一的一次算不上見面的見面。
那天,楊逍在丁依辦公室樓下站了很久,想等著她下班的時候,可以遠遠看她一眼。
他剋制不了自己,思念,原來真的可以讓人幾欲瘋狂。
他就那麼直直的站在那裡,看著她辦公室的窗戶,想象著她在裡面彈琴,或是批改作業。
想著想著,心裡就像著了火一樣,瘋狂的想見她。
那火苗躥高了,就是一刻,也不能等了。
打電話她不接,最後,他發了一條簡訊,“依依,你就站在窗邊讓我看看就行,我太想你了。”
很久,丁依出現在窗邊,兩個人一個樓上,一個樓下的遙遙對視著。
丁依看著他消瘦了很多的身影,恍然發呆。
後來,她躲進了窗簾後面,回了唯一的一條簡訊,“楊逍,過去的就過去吧,放過我,也放過你自己。”
透過窗簾縫隙,她看見楊逍看著手機,頭垂了下來,肩膀也耷拉了,整個人籠罩著一層落寞孤寂。
像在蕭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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