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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明明是公婆兩人背後給吳原出的主意,關鍵時刻卻把吳原推到風口浪尖上,把自己推卸得乾乾淨淨,不能不說是高明。
不管怎樣,我要為自己爭一口氣,於是辯解道:“媽,我怎麼拿他不當人了?結婚後我什麼都沒給自己買,可是給他買這買那,你不是還說,‘小歡光知道打扮吳原了,自己什麼也不捨得買。’這可是你說的,你還記得嗎?”
“小歡,你怎麼還不明白?”見一句話說到痛處,婆婆不禁有點下不來臺,於是語調驟然提高,“你們的錢還是你們的,我們又不要你們的,誰拿著不是拿,誰規定非得叫你拿!再說吳原拿它三個月五個月的也就給你了,吳原的錢攢著,你的錢多少的花花。我看這樣挺好!我們就是要考驗考驗你!他不就是不給你工資嗎?你就說他沒有家庭責任感,你不要動不動就給他扣帽子!”
面對婆婆的無理反纏,我不想再作過多解釋,畢竟她是長輩,想到這兒,我把湧到嘴邊的話又咽了下去。
“只是我那可憐的孫子,”婆婆顯然是有備而來,預備好的話題輪番上陣,“一想到睿睿我就掉淚,多好的孩子呀!我也沒料到事情會鬧到這一步,都怨我,沒教育出好兒子來。小歡,你要是覺得俺們一家都欺騙了你,那我無話可說,要是你覺得吳原還有一點希望,你就和孩子搬回來住。我和你爸好久沒見到孫子了,我們想孩子呀!”說罷,婆婆大聲揩了一下鼻子。
我向來心軟,最容不得別人說動情的話,一時間心裡竟也酸酸的,於是趕緊賠情,“媽,人無完人,我也有不對的地方,既然做了吳家的媳婦,我就得認命。要不這樣吧,下週一我和睿睿回去,讓吳原來接我們。以後我倆回自己的房子住,媽,你看行嗎?”
見有臺階可下,婆婆立刻轉憂為喜,或許她沒想到我這麼好說話,馬上答應道:“行!行!都聽你的,週一接睿睿不用吳原,我和他爸去!”婆婆經過精心策劃,見一個又一個難題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很是滿意,於是挺著胸脯回去了,與在外面等候多時的公公會面。
好容易打發走了婆婆,我心裡懸著的一塊大石頭終於落了地,我以為此事可以就此了結,從此平安無事,可事情並沒有我想象得那麼簡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二天又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婆婆找我談話的第二天晚上,一直居於幕後的公公不再沉默,他徑直來到我的媒人家(我們兩家就住同一座樓且在一個單元),公公在他家談了很多,話題大致有如下幾個:
一:我們結婚前我媽名義上借給他家五千塊錢買空調,實際上是攆他們老兩口,讓他們回西城花園的冷屋子去過年;
二:結婚頭一年,我掌管著吳原的工資,私下裡攢了兩三萬。當公公被質疑道:“兒媳攢多少錢,你怎麼會知道?”公公振振有詞地說:“你不會算嗎?他倆一個月掙兩千,一年十二個月,不得攢兩三萬嗎?”
三:媳婦是好媳婦,沒的挑,結婚前婆婆送的舊例假褲頭、斷腰帶、破爛衣服統統收下了,經得住我們的考驗。只是一從孃家回來,兩口子就打仗,可見有人從中挑唆;
四:昨天婆婆找媳婦談話,效果很理想,媳婦向婆婆認了錯,並且道了歉,更進一步證實了上述結論的正確性;
五:每次吳原在丈母孃家住下,丈母孃就故意不帶孩子,晚上讓歡顏和吳原在一個屋子裡睡,這明擺著刁難人,因為孩子哭鬧會影響吳原休息;
六:農曆八月十二日晚,吳原誠心誠意送月餅,卻被丈母孃丈母爹追至樓下,對此他倆必須有個交待,從現在起12小時內必須來電話,否則直接起訴法院,公公一派威脅的口吻,再三強調“必須!”;
七:“你現在提離婚俺不怕,孩子還小,按法律規定得由女方撫養,花錢受累你先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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