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山村陋習(1)(第2/4 頁)
的奶奶道出了自己心中的煩惱。
“奶奶,您說咱這村裡的人們都是怎麼了?就為了掙眼前這幾個錢,就狠心不讓孩子們上學,這不是耽誤孩子們的前途嗎?”
“耽誤孩子們的前途倒是真的,但要說他們對孩子狠心倒也未必。”奶奶深深嘆了一口氣。
“天下哪有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奔個好前程的父母?但您瞧他們,為什麼就不讓孩子們到學校上學呢?”秀蘭一臉不解。
“這是因為他們只看見了‘不上學’的好,還沒看見‘上學’的好。想讓祖祖輩輩都生活在山村裡的農民有長遠的眼光,那得需要引導,而且還得是真金白銀有力的引導。”
“這好辦,明天我就到工地上貼個告示,凡是讓孩子輟學回家的家長,一律停職,什麼時候孩子復學了,什麼時候再到工程隊裡來幹活。”飯後衝過涼的柱子也來到水庫邊的涼亭,恰巧聽到了她們的談話。
“你這辦法,雖然管用,但不是正招,就算他們照你說的做了,但心裡也有疙瘩。你手底下的這一二百號人,個個心中有疙瘩,那你那工程,能有個好?”奶奶慢慢道來,不急不躁。
“奶奶您說該怎麼辦?”二人齊聲討教。
“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我知道你剛才的那個法子不行,我還知道這事不能急,得慢慢來。”奶奶笑著,仍然不急不躁。
“可是學校都已經開學了,再不快點兒孩子們會落下功課的。不行我就把這事上報到鎮裡,依據義務教育法,讓政府來處罰他們吧。”秀蘭因為沒有解決的辦法也真是著急了。
“什麼?什麼法有這樣不講理的?不想上學是人家自己的事,難道還犯法了?難不成牛不喝水還強按頭?”這回是輪到奶奶不解了。
“奶奶!這是義務教育法規定的,凡是六週歲以上的適齡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義務教育,每個家庭、學校和政府、社會必須為他們完成義務教育做好保障。那些家長,不履行保障義務教育的職責就是違法。”秀蘭耐心地給奶奶解釋。
“這個法律,雖然是好心,但我看未必能辦成好事。任何事情,只要做過了頭,就一定會出問題,聖人說‘過猶不及’,就是這個道理。你想,受教育學文化長本領,那應該是個人的本能需求,自古人們都把上學說成是‘求學’。這可倒好,現如今不是學生向老師求著學,而是老師向學生求著學了。這還能有個好?”
“奶奶,您這一說,還真說出瞭如今學校裡的一個老大難的問題,越來越多的學生不願意努力學習啦。”
“學校要是這麼弄,學生不願意學習那是必然的。醫生的藥就是再好,也要對症啊!人參雖是好補品,但並非人人都需要進補,也並非人人都適合進補,更不是時時都可以進補。說到底,國家建學校辦教育,就是給民眾提供一個公共服務。是服務,就要遵從客戶的意願,天下沒有一家硬給客人灌食的飯店。”奶奶說得鏗鏘有力。
“可這是國家法律的規定。”秀蘭真有些氣餒了。
“國家的法律也不都能盡善盡美,死搬硬套僵化的條文更不利於問題的解決。說到咱這村裡孩子們上學的事情,這番理論還真讓我想出了主意。”奶奶轉向柱子:“打今個起,凡是咱葫蘆峪的小青年再想進你工程隊的,沒有小學畢業的,一律不收,你看他好好不好好上學。”
“哎!這個辦法好!”秀蘭與柱子一聽,頓時高興起來。但一會兒,柱子就又有些發愁:“這可苦了那些剛成年的小年輕的了,小孩子們還好說,現在及時努力將來有的是機會,可他們都這麼大了,早先又沒有上完小學,如今突然做出這麼個規定,您讓他們怎麼辦?”
“真是當局者迷。眼前你就守著一個教師,還能沒有辦法?你讓他們統統都到學校去,白天不行就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