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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灰色軟帽的邊沿,手指上的骷髏戒指顯得十分醒目。
“張兆勇,我提醒你,跟警方玩遊戲一點都不好玩。”林仲傑看著他。
張兆勇似乎若有所思,最後他說:“好吧,我承認,我是在那裡晃了一圈。”
“晃了一圈?你的意思是,你到過現場?”
“可以這麼說。但如果你們把我當成嫌疑犯,那可是大錯特錯了,我只在那裡呆了區區2分鐘而已,我幹不了那些事。再說,也不是隻有我一個人回過家。”他急著表白,說到最後一句時,臉上露出狡猾的笑容。
“誰還回去過?”林仲傑馬上問
“袁橋。”張兆勇不慌不忙地吐出兩個字。
“你碰見他了?”不知道為什麼,林仲傑對此一點都不意外。
張兆勇搖了搖頭:“我看見他的公事包放在客廳的沙發上,他應該是在我之前回來的。所以他才應該是你們的嫌疑犯。”
怪不得案發當天,他們兩個都顯得異乎尋常的平靜,果然被簡東平猜對了,他們兩個都到過現場。
“那天你究竟看見了什麼?”
“我看見了李今的屍體,她看上去血淋淋的,”張兆勇舔了舔嘴唇,“我沒仔細看,我只在門口張望了一會兒就匆匆離開了。後來,就像我說的,我去看了場電影,我得想辦法把李今的慘樣從我的腦子裡抹掉,而且我也被嚇壞了。碰到這種事,誰都會嚇得魂飛魄散。”但從他的表情看一點都沒有受驚嚇的跡象,林仲傑發現在他浮華的外表下面是一顆冷酷的心。
“你平時也是這個時候回來的嗎?”
“不,我會稍晚一些。我一般會在7點多回來,那天晚上我本來約了個客戶談生意,結果對方放了我鴿子,所以我就早回來了。”
林仲傑點上一支菸,換了一個角度坐,以避免直接對著張兆勇,他實在受不了對方身上那股濃濃的香水味。
“你跟李今是什麼關係?”
“朋友,普通朋友。”
“但是有人曾經看見李今在走廊裡狠狠地罵你,這是為什麼?照你的說法,你們不是朋友嗎?她為什麼這麼對待你?”林仲傑把煙咬在嘴角,饒有趣味地瞄了一眼張兆勇,後者正習慣性地把額前的一簇白髮擼到頭頂,他是那種很注重儀表的男人,也許是太注重了,反而讓人感覺不舒服。
張兆勇聳聳肩:“她是千金大小姐,又自恃長得漂亮,經常發小姐脾氣,我怎麼會記得她為什麼發火?”
“鄰居說,她是個文雅的女孩,很少對人發火,”林仲傑隨手翻著面前的調查筆錄說道,“也許她跟一些人處得不好,但多半時候都是別人對她無禮,她在別人面前,即便再生氣,也總是表現得相當剋制,從來沒有罵過粗話,但是唯獨對你,她一反常態,表現出難以控制的怒氣。為什麼?”
張兆勇皺著眉頭乾笑:“這隻能說明她有不被人所熟悉的可怕的另一面。”
“就算是這樣,她為什麼要在你面前展現這可怕的另一面?你們僅僅是普通朋友而已,不是嗎?這麼說來你們的關係還真的是很親近呢,不然你怎麼會對她的另一面如此熟悉?”
張兆勇沒有回答。
“你究竟做了什麼讓她那麼生氣?”
張兆勇再度沉默。林仲傑不耐煩地敲敲桌面,提醒他回答問題。張兆勇面無表情地掃了他一眼
“我不記得了。”這回答一點都不聰明。
“你不肯說是吧,那我們換個問題。讓我來猜猜。你身上的這些名牌都是真貨嗎?”林仲傑上下打量他的行頭,老實說,他除了覺得這小子的穿著的確很講究外,壓根兒就看不出它們的價值,但是他從張兆勇的公司同事那裡得到了眾口一詞的說法,這小子在穿衣打扮和吃喝玩樂上的消費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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