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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未婚為什麼不娶你?現在男女的愛情觀真是亂得叫人頭痛,當然我不是指你,你要是有什麼困擾大可來找我,憑我的社會地位一定不會讓你吃虧。”不甘寂寞的沈嘉玉假意氣憤地要替她討回公道。
“這件事誰也幫不了我,反正我愛的是他的錢,又不是他的人,就算他全身生蛆長蟲,我也要賴定他。”嗯哼,看誰厲害。
此時,剛從舞臺下來的韓青森背脊發冷,猛一回頭,沒發現他的小助理,忐忑不安的吞了吞口水,好像他正被人紮成草人釘在牆上詛咒似的。
喝!這種詭異的感覺真不好受,老覺得被人怨恨著,一抹不散的幽魂總在左右徘徊。
左瞧瞧,右瞄瞄,做賊似的提心吊膽,難得做一件缺德事,不會那麼靈驗吧?十善總抵得過一惡,丟掉“電燈泡”不算犯法啊,誰叫它燭光太亮。
千萬別怪他狠心,起碼他提供辛苦賺來的皮肉錢讓她揮霍,她該心滿意足了!
想到此,韓青森終於心安理得了,他想起兇殘的胡翩翩拗了他一張副卡逍遙去,暫時不會找他麻煩,他那總被過肩摔的身體也可以休息了。
“唉!她幾時才要搬走,我的幸福……”他手腳抽動著,像癲癇發作。
“還瘋,待會得趕到電臺錄音,東西收一收就走了。”
眼睛眨呀眨的裝可憐,剛才冷著臉唱完歌的男子全身抖得像小老鼠,縮著身子站在椅子上咬手,一臉受虐甚深的神情。
第三章
“你要找房子?”
陰魂不散,絕對是陰魂不散,包包裡的那包鹽呢?用來驅邪應該可行吧?這種形同監視的不期而遇實在太可怕了,他外號是偵測雷達嗎?
這次一定要跑贏,憑她一雙飛毛腿誰與爭鋒,附近巷道有幾彎她一清二楚,閉著眼睛她都不會迷路。
自從上回在餐廳不歡而散之後,她享受了兩天的平靜日子,沒有莫名的身影由背後竄出,以及嚇死人不償命的奪魂聲音,她覺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鬧到被侍者請出來不是她的錯,誰叫他們大驚小怪爭著要拯救她,太過熱情地嚇得她把一盤沙拉丟向某位大官夫人。
說到底她還是受害者呢!難得吃一頓大餐卻被人打擾得沒吃成,而且出盡洋相,偏又找不到紙袋蒙面,她想日後說不定會有她猙獰的肖相貼在門口,言明狗與此人不得擅人。
不過她並不沮喪,反而大笑的走回攝影棚,韓青森還以為她得了失心瘋,差點要奪門而出的求她手下留情。
只是高興之後就要開始發愁了,打包好的行李堆放在玄關,上面要貼上標籤標明一、二、三、四,表示全是她一人所有。
要不是她還得唸書,真想和翠羽姑姑回谷,聽說又有另一票人打紫蝶幽谷的主意,她想回去幫忙“看家”,順便瞧瞧谷裡那些傢伙有沒有造反。
她還一直覺得很奇怪,翠羽姑姑不是和黃蜂叔叔不對盤,相見互不交談,怎麼一聽見他不小心受傷的訊息,就連夜趕回谷,連煮了一半的湯都還擱在爐上,差點釀成火災,燒死左右鄰居。
唉,別想這些了。
她看看身後確定那個討人厭的傢伙沒跟上來,才放心的端詳手上出租房子的紅單子。
“咦,這條路怪怪的,愛情路十段五百二十號,五二○不就是我愛你……”
沒有考慮地,跑累了的胡翩翩往身後的黑色鐵門一靠,打算休息一下,誰知身體突然往下沉似的被吸進去,整個人跌進一處非常詭異的地方。
記憶中似乎見過類似的擺設,可一時想不起來……
“歡迎光……咦,你不是來過了,怎麼又來了?”小男孩的笑容由濃變淡,一臉狐疑。
奇怪了,水鏡浮出的預約客人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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