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朝日海水斷重案(四)(第1/2 頁)
朱載坖和諸位大員們,開始商討該給沐朝弼定什麼罪名,怎麼擬刑了。
殺是不可能殺的,沐朝弼畢竟是國朝勳臣,最多也就是削爵圈禁起來。
周延作為左都御史,法司官員,首先說道:“殿下,諸位,老夫以為,沐朝弼擅用火牌、強佔土地、包庇逃犯等事體皆已經證實,其本人也供認不諱了,即以這三條上疏陛下即可。”
王用賓等人也贊成周延的看法,於是幾人商定,以擅用火牌、窩藏逃犯、強佔民田三項罪名上奏嘉靖,以貽害地方不止一端,況滇南遠在萬里,夷視攸關,若復再從姑息,恐益釀成禍階,乞奮乾斷以安遐方,乞將沐朝弼削爵圈禁,另擇賢能以繼黔國公爵位。
朱載坖領頭畫押之後,王用賓等人也依次畫押,打上火漆印,將一應供狀等上奏嘉靖,請求嘉靖聖裁。
嘉靖收到卷宗之後,並沒有多看,直接找準了朱載坖等人擬定了判決,將沐朝弼削爵圈禁於南京,令沐朝弼之子沐昌祚繼承黔國公爵位,因其年幼,暫留京師教養,待其長大,再令其還鎮可也。
不過朱載坖瞭解了這樁案子之後,並沒有感到輕鬆,一來是說白了此事就是糊塗官判糊塗案,將此案了結交差就行了,至於此案中的真情,其實大家都不願瞭解,也沒必要了解,沐朝弼從被朝廷押解後,他的結局就已經註定了。
朱載坖也不由得感嘆,何鰲當年所說大案多枉,並非虛言,大明的重大冤案卻遠甚前朝,往往都是這樣的糊塗官判糊塗案。
朱載坖不由得對自己的講官們吐槽此事:本朝司法、監察制度可謂空前嚴密。凡遇重案,三法司會審,九卿廷鞠,皇帝親自裁決,旨在推情定法,刑必當罪,獄以無冤,然而實際上大明的重大冤情屢屢發生,尤其以嘉靖朝為甚。
前有李福達之獄,還是在張璁等人的強力介入下才有所改觀,這樣的刑獄制度,讓朱載坖對於大明的基層司法根本不抱任何希望。
對於現在大明的現狀,幾位講官也是深感無奈,高拱就任務法司不敢以律論斷,而是事事唯帝意馬首是瞻,揣摩皇帝的意圖,三法司幾乎完全處於依附的地位。這樣的情況下,哪能按律法斷案呢?
對於高拱的話,朱載坖也有些贊同,嘉靖繼位以來,屢興大案,藉此控制朝臣。而嚴嵩擔任首輔之後,也是多次興起大獄,藉此打擊政敵。內閣大學士以五品之資,奪六部之權, 自然不為百官所喜。其時首揆之地遂為抨擊之所。
無論是閣部鬥爭,還是閣臣內部的鬥爭,都伴隨著結黨攻訐。內閣為了控制百官,不得不組黨,百官為了對付內閣,亦不得不結派。“所以廷臣中分成派系,互相攻擊,總是無休無歇。他們的爭鬥往往藉助司法手段,因而勢必干擾司法審判,致使政治黑暗, 法紀敗壞,冤獄不絕。
不過這些事情,也不是一時半會能夠解決的,眼下朱載坖也無法處理此事,李春芳倒是對這位小國公感興趣了。
讓建議朱載坖乾脆上疏,將這位小國公接到裕王府上來養育,一來是沐昌祚還小,遠離父母,萬一被人虐待,朝廷也不知曉,接二連三的黔國公出事,對於朝廷來說無異於是一樁醜聞,在裕王府撫養,也可以使他更加親近皇室,再說他和皇長孫年齡相仿,以後還可以做伴當。
朱載坖當然知道李春芳等人意思,第一代黔國公沐英為什麼受皇室信任,不光因為他是太祖皇帝和高皇后的養子,更因為他和懿文太子朱標的深厚感情,當時沐英獲悉皇太子朱標去世,哭得十分傷心,不久病逝於雲南任所,年僅48歲。
沐英之子才得以接替沐英鎮守雲南,形成了世鎮雲南的格局。所以李春芳請求將沐昌祚接到裕王府撫養,就是為了再次加深黔國公府和皇室的關係,培養一個徹底忠誠於皇室的黔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