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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機被監聽了。”他的話讓我大吃一驚。“我調一個案子的檔案時,看到一份監聽名單,上邊有你的手機號。我找了你幾天都沒找到你。”
“監聽?我?”我滿頭霧水,搞不清楚狀況。
“是的。是你不會錯。”李軍很肯定地說。“而且不止一天兩天,有大半年的記錄。一般情況下,不是重大惡性案件,不可能這麼搞。”
我身上一寒。
“說老實話,如果你真犯了什麼大案子,我這就叫通風報信,一準跟你栽裡頭。可我平時跟你相處,不覺得你是那號人啊,你又沒管什麼權管什麼錢,你能犯什麼錯誤呢?”李軍也有點納悶。
“是你們市局安排的監控嗎?”我定下心神,詢問李軍。“還是別的部門透過你們協助辦案?”
“這個就不清楚了,也許搞錯了也說不定,不過我可不敢幫去你打聽這個,要丟飯碗的。”李軍說,“你自己小心點吧,再弄個手機號,別讓外人知道的。”他給我支招。
放下電話,有點茫然。我很感激李軍夠哥們,他也不是什麼大人物,就刑警隊一普通幹警,打這電話是要冒很大風險的。當然,李軍瞭解我,他相信我不是個壞人,沒幹過什麼很惡劣的壞事――我想在這一點上,自己應該能夠對得起他的信任。我簡短回憶了一下,好象自己確實不配得到這麼高的待遇,不值得讓市公安局對我上技術手段。
搞不懂,應該是弄錯了吧,我想。
下午四點左右,我回到了長川。還在市政府裡停車坪上找位置,就看見市紀委監察局的馬副局長。他帶著兩個人,我都不認識的,來到我的車前。
“沈主任,你好啊。”馬副局長笑著跟我打招呼,話說得很客氣,“請下來,跟我們走一趟——你被雙規了。”
第106章 雙規
所謂雙規,就是指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待問題。
我被帶到長川市郊的一個賓館裡,安置下來。長川的賓館酒樓,上點檔次的我都去過,可還真不知道有這麼一家:沒有特色,而且設施陳舊簡陋,估計是紀委定了點的,也就是那個雙規裡的規定地點。
“給你兩天時間,你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爭取把問題說請楚。”馬副局長說――看來這個兩天,就是規定的時間了。“沈主任,你也從事法律工作,這些政策什麼的,我想就不用再打招呼了吧?”一進到這個規定地點的房間裡,他就把臉上的笑容收了起來,很嚴肅的樣子。我看了他一眼,沒吭聲。
眼前這位馬副局長我熟,就是以前同興裡拆遷安置,政府開協調會上的馬主任。那時候他是市政府法制辦的主任,現在我們於主任的前任。那次協調會上我頂得他下不來臺,後來就平調紀檢委去了,跟我們那事都還有點關係――聽說有領導拍著桌子罵他沒水平不懂法損了政府的形象。
當時馬主任在法制辦是一把手,去監察局可就不算什麼了,那邊副職配備比較完善充裕,有六、七位,扎個堆能開兩桌麻將。他應該是恪守“寧為雞首,毋為牛後”這一為官信條的,估計當時不大樂意,有情緒。
也就是說,我跟這馬副局長是有過節的,是結過樑子的。今天怎麼落他手裡了,我有點暈。
更暈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犯的什麼事,值得挨這一棒槌。雙規的待遇,可不是平民老百姓能享受到的――起碼人家紀檢委得賠上辦案經費吧?管飯管住,防人串供,防人逃跑,還得防著人――自殺。
“把皮帶抽出來。”馬副局長面無表情地吩咐我。“還有那些通訊工具,包啊筆啊一類,都拿出來,我們先替你保管著。”
我一一照辦,非常配合,這些套路我都懂。雙規不算逮捕,一般不會象對犯人或者說嫌疑人那樣嚴厲,搜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