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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法官說:“上訴人擔心被上訴人有消滅證據的可能,因此申請證據保全,法院也同意受理此事,所以非得交出不可。”
“為什麼?為什麼還得重新檢查這個胃?沒這個必要,如果非做不可的話,也得透過我方的律師處理!”財前堅持拒絕交出標本。
“這是法院的扣押命令。”
陪審法官不讓財前有反駁的餘地,從助手那兒取走標本瓶,揚長而去。
財前面色蒼白地走進教授室,當即撥電話到國平律師的辦公室。國平一接起電話,財前劈頭就說:“剛才法院派陪審法官和書記官來,出示扣押命令,扣押佐佐木庸平的胃部切除標本……”
“什麼?他們拿扣押命令?”國平連話都說不完整了。
“嚇得說不出話來啦,你這樣怎麼當我的律師啊?我要你立刻要回證物!”
“可是,法院一旦出示扣押命令扣押證物,就不可能輕易要回了啊……”
“怎麼可能!想盡一切辦法,一定得要回來!”
“這個……瞭解。總之,我會盡快查明他們為什麼要扣押佐佐木庸平的胃部標本,到底是由誰負責鑑定,等一切查個水落石出再說。請給我一些時間。”
民事第34號法庭內,籠罩著一股前所未有的緊張氣氛。佐佐木庸平的胃部標本曾經保管於浪速大學第一外科,在上訴人的申請下,法院突然發出扣押命令,由近畿癌症中心病理科主任重新進行病理檢查。此事在醫界引起相當大的反響,因此此次開庭,有多位知名學者前來旁聽,鵜飼醫學部長亦首次於上訴審中露面。
旁聽席上,大家交頭接耳。
“起立!”
法警要求起立之後,三位法官入庭就坐,接著宣示開庭。
上訴人律師關口壓抑著興奮的情緒,起身發言。
“審判長,本上訴人律師針對手術前胸部檢查的爭議點,思考若醫生在手術前發現轉移灶,手術後應該進行什麼樣的檢查?在這一個論點上,如果院方能夠基於病理組織學,針對切除胃部進行詳細的檢查,便可證明手術前的胸部陰影可能是癌細胞的轉移灶。然而財前被告卻疏於檢查,因此手術後也未能發現癌症已經轉移至肺部,最後更導致嚴重的誤診,本人願在此證明被上訴人的疏失。已故佐佐木庸平先生的胃部,雖然由被上訴人一方進行過病理檢查,但我方對於該檢查方法與結果存疑,因此我方也請鑑定人重新進行檢查。此次檢查結果與被上訴人所得的結果相比出現極為重大的出入。因此本人在此申請訊問此次的鑑定人,都留利夫博士。”
關口發表上訴人的主張,並申請訊問都留病理科主任,被上訴人律師河野和國平神情凝重、一臉不悅,但上訴人已經事先提出申請,因此法官立即准許訊問。
都留進入庭內,站上證人席。法警將放有標本瓶與組織標本、顯微鏡的推車推到證人臺旁。
“我方請都留鑑定人進行的鑑定事項有兩點:一、針對疑似有轉移灶的胃部切片,進行病理組織學檢查時,需要哪些檢查事項?二、佐佐木庸平的賁門癌是否確實是早期癌症?首先就針對第一個鑑定事項,請都留博士發表意見,胃部切片為什麼需要進行病理檢查?”
都留髮表著自己的看法,黝黑的臉龐顯得格外嚴肅。
“所以說,病理檢查的結果,將可能左右手術後的治療方法,是嗎?”
關口說著,以餘光看了一下財前,財前有別於以往,在被上訴人席上攤開記事本,詳細記錄著都留的每一句話。
“沒錯,即使在手術前診斷為早期癌,表明不會有轉移的危險,但如果病理組織學的檢查推斷可能已經轉移至肺部或肝臟,就必須立即以抗癌劑治療,如果切除片內仍有癌細胞殘留,就得再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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